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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别拿“工作需要”来说事儿
2017-09-05 08:3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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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被查处后,有时会这样辩解:接待超了标准,是为了体现热情,替单位形象着想;公款出游,是为了鼓舞士气,调动大伙的积极性;用公款送礼,是为了“联络感情”,方便以后开展工作……9月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事情并不见,有的个别单位在领导干部的默许下,公款配备手机,公款配车、配房都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稀奇”的是,如若这种大肆浪费公款、假公济私的事情败露,当事单位领导往往都喜欢“工作需要”的借口拿出来,好像不这样做,就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一样 

  也许,在他们眼中,刚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永远不如自己“个性化”的“工作需要”更重要更可笑的是,某些领导干部犯了错也要拿出一副“死磕”到底的态度蛮横地认为:“钱没进自己腰包”,即使蹭了纪律的边,也应“网开一面”,犯不着“上纲上线”。 

  乍一看,这些理由似乎也是合情合理、情有可原。但实际上,这些个别领导干部正是打着“工作需要”的幌子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和个人私欲开脱。一旦类似“工作需要”的理由成立,或是被上级默许,那么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于腐败的约束便成了形同虚设之物。因为规章制度是“死”的,而“工作需要”则是因人、因单位而异的,然而,又能知道这些单位的“工作需要”到底是什么呢? 

  退一万步讲,“工作需要”不应该是打哈哈的官腔官调,更不应该是搞贪污腐败、违规违纪的借口作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响应中央廉洁奉公、为民务实号召,这种响应并不需要太多的花拳绣腿,只需把现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维护好,少“发明”些无中生有的所谓“工作需要”,杜绝因此衍生出的腐败潜规则,其实就是对清廉风气的最好维护。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纵使你再巧妙的理由也掩盖不了犯下的错。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力度不断加大管你“老虎”有多大、有多猛,管你“苍蝇”飞多快、飞多巧,都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但是,尽管目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制度约束的笼子还需扎紧,唯有下大力气搞反腐、下“绣花”功夫严查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才能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真正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廓清道路 

  文/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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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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