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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雨伞能“蹭”上经济共享的“热点”吗?
2017-08-31 09:0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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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17年8月20日,1万把无伞桩共享雨伞出现在南京街头。下载APP,付29元押金,再充入最少金额9元后,就可以开伞使用。不到半个月,街头的雨伞几乎已经不见踪影了,究竟是市民借走了还是已被人“收入囊中”?

  在互联网+的时代,“共享”二字似乎已经浸透人们生活之中,共享经济通过互联网作为媒介,人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获得经济红利。继共享单车的发展,一方面,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解决了人们“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在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市民也从中获得收益。但另一方面,单车管理不善,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秩序;部分人据为已有,对其肆意占有、破坏行为等等,这些问题也尚未得到解决。而共享雨伞的出现,属于共享经济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吗?能跟上共享经济这股热潮吗?很值得令人深思。

  很多市民反映,首先雨伞的使用程序比较繁琐,下载APP、注册信息、交纳押金、充入金额等等流程,有记者进行试验,从下载到使用大概需要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很多人会因为繁琐的流程而放弃使用。其次,共享雨伞的管理不当。放置场所的不适当,在公共区域悬挂遭到城管执法部门的清理;仅仅设置了市民拿取雨伞的地点,当市民用完想要归还时找不到归还地点等等存在诸多的现实问题。

  不是说任意三方组成的合作消费模式就是共享经济,其基于三个要素,一是物品购买成本高和低消耗性;二是消费者剩余较大;三是符合平台公司、供需双方等三方合作的消费模式。而共享雨伞的出现,仅仅符合了第三个要素。29元的押金,加上充入9元的金额和0.5元的费用,市民们大可以买一把雨伞,用完还是属于自己的,消费者剩余价值很小。显然,共享雨伞的出现,很可能是“昙花一现”,不可否认的是,共享雨伞确实给人们的雨天出行带来了便利。但不能“班门弄斧”的在任何物品的前面加上“共享”两字,就可以称之为“经济共享”。要想共享雨伞得到很好的发展,跟上共享经济发展的大潮,必须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共同作出努力,将问题降低到最小化,双方利益做到最大化,共享雨伞才能最大程度的被利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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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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