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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建议法院判李在镕12年,朴槿惠是否预知自己结局?
2017-08-08 09: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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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韩国媒体报道,8月7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及其涉及的“三星贿赂案”进行结案公判,检方当庭宣布对李在镕的量刑标准,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作为三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检方认为,为了解决三星经营悬案,李在镕以向崔顺实女儿郑维罗提供竞马支援、向K财团等提供433亿28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58亿元)贿赂为代价,向朴槿惠提出“不正当请托”。外界普遍认为,如果检方指控属实,李在镕可能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从检方向法院建议判李在镕12年的情况看,应该说在外界的意料之中。那么,从检方这个建议中,朴槿惠是否预知到了自己的结局?

  首先,从已经判决的朴槿惠系列案来看,法院全部采纳了检方的建议,只是在刑期方面稍微轻了一些,但这并不妨碍案件当事人从嫌犯变成罪犯。从检方对李在榕案的建议看,李在榕也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罪犯,只是刑期可能在12年以下。而外界对朴槿惠案的看法是,如果检方指控朴槿惠的18项罪名都成立,朴槿惠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也就是说,外界认为朴槿惠的罪行比李在榕重一些,那么,到时候检方会如何建议呢?朴槿惠能否从李在榕案中看出一点端倪呢?

  其次,检方提出这个12年的建议,就是认定了李在榕行贿。既然李在榕行贿了,就必然有人受贿;谁受贿呢?检方指控的是朴槿惠,包括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但案件的审理有些奇怪,李在榕案和朴槿惠案没有一起审理,而是各自审理,这在韩国司法界很少见。也就是说,检方认为的“行贿者”与“受贿者”,并没有一起审理。但韩国司法界普遍认为,虽然两名被告人在不同的法庭受审,但绝对不会出现一个法庭认定有罪,另外一个法庭认定无罪的现象。所以,如果法院认定李在榕有罪,那么,朴槿惠必定会被法院认定为有罪。

  其实外界早已清楚,李在镕、朴槿惠、崔顺实这三个人之间是“三角”关系,任何一个人的案件的定性,都会影响到另外两个人。检方建议法院判李在镕12年,必定影响朴槿惠案和崔顺实案,这三个人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当然,目前仅仅是检方建议,尚不能决定李在镕的命运,李在榕的命运掌握在法官手中。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还要进行长达2-3周的斟酌商议。但是,在李在镕羁押期限(8月27日)到期之前,法院必须作出一审判决。那么,等待李在榕的命运是什么呢?等待朴槿惠的命运又是什么呢? (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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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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