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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租房幸福指数需要蹄急步稳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31 16:00:00
提升租房群体的幸福指数,是一场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不能期待着所有的问题能够一夕解决,更不能脱离各地各区实际,搞“大跃进”。

  12个城市被确定进行住房租赁试点、住建部将通过立法保障租房群体权益、广州出台“租赁16条”、上海两宗土地“只租不售”……最近一段时间,从中央到多个地方,推进租赁住房建设的多种措施密集出台,这向我们宣示着我国新一轮住房改革正在开启,“租购并举”的时代正向我们走来。

  租房是当下社会一种重要的居住方式,特别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里,新市民人口多,收入与房价的差距让他们无法在短期内购房,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租房群体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租者幸福居住、提升租房幸福指数是“租购并举”时代的应有之义。

  当前,城市租房群体的生存现状却不乏困顿和疲惫。一部分租房群体不得不租住在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不佳的偏远地段、生活设施陈旧老化的老小区,甚至和七八个人挤在隔板房……有限的薪资、不菲的房租,共同挤压着他们的生存空间。“黑中介”、房东随意提价、一言不合被赶走等租房市场的乱象,也消磨着他们的耐性,令他们心力交瘁,疲于应付。此外,子女受教育等公共服务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同样动摇着他们留在城市追逐梦想的决心。

  提升租房幸福指数,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租房群体生存现状,让他们能享受有尊严的、体面的生活。罗素说:“人们的幸福与社会制度和个人心理相关,我们需要通过改造社会来增进人类的幸福。”只有让市场和政府共同起作用,出台更多配套的公共政策,才能承载起租房群体的美好愿景。广州、南京等试点城市应当积极根据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可靠租房;鼓励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实现安全租房;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等方式,平衡租赁供求关系......幸福,不仅需要体面的生活,还需要自由和平等,各地应当积极满足广大租房群体对更多公共福利的热切追求,以人为本,让权利平等,让人们自由流动。

  提升租房幸福指数,还应当坚持审慎原则,从各地各区实际出发,逐步实现市民待遇均等化。近日,广州市政府首次提出“租购同权”概念,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单纯从字面上理解,以为租房群体和购房群体将“平起平坐”,享有相同的子女入学权利。实际上,广州市提出的租购同权,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是针对特定的城市租房群体。诚然,让租房群体享受同等的子女受教育权利,听上去很美好。但是,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优质教学资源缺乏的现实背景下,如果实施同权,让租房和购房群体共同竞争优质教育资源,其结果是,对于购房群体来说,他们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权利将受到冲击;对于租房群体来说,伴生的“天价房租”等问题同样会让他们的求学之路荆棘丛生。

  提升租房群体的幸福指数,是一场攻坚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不能期待着所有的问题能够一夕解决,更不能脱离各地各区实际,搞“大跃进”。要做到蹄疾而步稳,审慎探索,久久为功,让人们既能住得好,也能租得好,让租房群体同样享受人生精彩的权利。(吴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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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