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6月14日报道,昆明市民违规骑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按翻在地,10岁的女儿被吓哭。警方回应,不配合执法。
市民王某怎样骑车违规不得而知,因为视频上没有出现。但是,交警们如何处理这位违规市民的过程却是一清二楚,五六名交警围过去,把违规市民按倒在地,视频上是清清楚楚的。
事后,市民王某说是因为认罚后索要支票而引起的,而交警方面回应称是王某不配合执法。我们暂且不论事情的起因,单看事情的经过和结果,五六个人将一个人按倒在地,造成王某受到轻微伤害,交警这样的做法笔者认为是欠妥的,交警方面对自己的行为应该道歉而不是寻找借口。
为什么这样说呢?
即使按照警方所说的王某不配合交警执法,难道警察就可以采取这样的粗暴措施吗?王某只是驾车违规,犯了错误,不是在进行刑事犯罪,警察没有必要采取这样的措施。然而,在这件事上,交警的粗暴行为不像是在对待一个违规电动车驾驶者,而是像对待一个行凶作案的歹徒,四五个人一拥而上,将王某按倒在地,当时的那种情况,有必要采取那种措施吗?值得让人怀疑。
确实的,现在有少数电动车、摩托车驾驶者在违规情况下强行闯关,给执法人员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对这样的违规者可以采取断然措施。而这次事件中,从视频上可以看到,王某已经不在电动车上了,他的10岁的女儿也站在一边。王某和交警只是发生争执,或者是按警方的说法,不配合执法,但是,王某不可能骑着电动车逃逸,也不会对交警产生什么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四五名交警一拥而上,把王某掀翻在地。这种做法合适吗?
即使是王某驾车违规,王某不积极配合交警工作,王某有错误,应该接受惩罚,交警就能采取这种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吗?我们暂且不说王某仅仅10岁的女儿站在那儿,会对其造成心理阴影。我们只是就事论事,即使王某的女儿不在现场,在那样的情况下,交警的这种做法也是不妥的,最起码不是文明执法。
有网友说,昆明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的执法力度。要创建文明城市,执法者首先要文明。执法者都不文明,怎么能创建文明城市。
而有关部门也应该采取正确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要正视,不对就是不对,不要总为自己找借口、找理由。
做事情要有合理的度,王某违反了交通规则,对其批评教育,对其罚款,甚至扣留车辆,只要有章可循,都是可以的。但是,四五名交警一拥而上,将其掀翻在地,也是违法的,况且还对王某造成了人身伤害。
对于这样的做法,相关部门应该有正确的态度,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批评改正,在以后的工作中严加注意,而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护犊子、找借口,甚至倒打一耙。
作者 张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