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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官员的花样“房事”让人眼花缭乱
2017-06-08 08: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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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湖南省宁乡县园林管理局原局长郑泽良严重违纪案例。案例中有这样一个细节:2012年,时任宁乡县林业局副局长的郑泽良在老家建房,请了在县林业局自营绿化项目中栽树的3名工人做小工,在发工资时,却让工人把建房的工时报给县林业局,用公家的钱“补贴”自己建房的支出。 

  宁乡县园林管理局原局长郑泽良,真会“靠山吃山”,他在老家建房,竟然用公家的钱“补贴”自己建房的支出。这招儿看似隐蔽、精明,但最终还是被纪检监察部门知晓,他要为他的自私自利行为付出代价。 

  其实,郑泽良玩的还仅仅是说不上嘴的小把戏,而有些官员玩的更大的把戏、更精彩的把戏,则让人叹为观止。 

  譬如,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通过金融街集团以内部价格购买了5套住房,其中,在她自己和直系亲属名下的有3套。她买下这三套房的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相差达到2000多万元。江苏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冯军,名下的房产只有4套,但通过寻找高价“接盘侠”等方式交易的房产,让他赚得锅满盆盈。2010年,冯军把一套房子以620万元卖给“好友”李鸿,而该房产售价已远远高于市场售价185万余元。 

  从公款建房、违规占用公房,到收受房产、卖房给行贿者等,近年来,一些贪腐官员的花样“房事”让人眼花缭乱。可以讲,房子不仅成了一些“围猎者”拉拢腐蚀党员干部的诱饵和陷阱,也成为一些官员谋取私利的工具。 

  居有其所,这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不可将房子异化为不当利益。某些官员偏偏对房子有着异乎寻常的兴奋,不断借房谋利,借房敛财,有的涉案数额高得令人咋舌。房子只是一个居住的场所,够住就行,不属于自己的,千万别去动歪脑筋,否则后果很严重。这已经被无数的例子所证实,为官者须谨记。 

    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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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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