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官方通报梳理的14日至18日发生的3起“无人机扰航”事件。虽然公安部门当天明确,“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成都双流机场的“无人机扰航”反而在4月21日达到一个“小高潮”。当天下午3个小时里,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共计遭遇4架“黑飞”无人机干扰,导致58个航班备降西安、重庆、贵阳和绵阳机场,4架飞机返航,超1万旅客出行受阻被滞留机场。(5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
“不作不死”的无人机扰航事件——17天竟然发生9起、致100余航班备降!如此频密而大概率,难怪有人要疑之为“幕后黑手”推动。不过,机闹还有涉刑的风险,比之更凶猛的无人机扰航事件,难道果真就要让法律摊手耸肩了吗?
须知去年9月1日,四川省公安厅、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还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一晃大半年过去,无人机扰航却渐入高潮,这究竟是“徒法难以自行”还是执法失之过软?我们应该还记得年初的故事:1月15日,一个无人机跟拍民航客机降落的视频在微博上疯转,无人机乱飞威胁民航安全再度引发全国热议。此后,浙江警方发布“1·15萧山机场附近空域无人机”事件情况通报,称该视频属实,所用设备为大疆一款无人机,拍摄者已经被找到,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不过,从已知案例来看,无人机扰航事件面临两个路人皆知的困局:一是取证难、查实难;二是监管难、处罚难。
有个现象是值得警惕的:正如业界所言,如果零星的机场“黑飞”仅是个别人的“作死”行为,那么,23号以后的态势就可以看出性质方面的挑衅嫌疑。公安部门悬赏征集线索了,无人机厂商亦表态“愿以100倍的金额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当此语境之下,谁没事还要专门密集地跑机场去“顶风飞翔”?正是基于这个逻辑,考据成瘾的网友推断出一个利益链:在连日无人机干扰航空事件后,一家西南地区通航企业被置于风口浪尖。
有些常识,可能仍需要重申。比如根据动量定理,一只0.45公斤的鸟与时速800公里的飞机相撞,会产生153公斤的冲击力;一只7公斤的大鸟撞在时速960公里的飞机上,冲击力将达到144吨。而1988年迄今,由于鸟击引起的坠机事故已造成219人死亡。玩过无人机的都知道,性能优越的无人机重量基本多在一两公斤以上,加上具有爆燃风险的锂电池,一旦撞击飞机发动机,后果不堪设想。于此而言,若放任“黑飞”在机场附近炫技,无疑是拿机组及乘客的生命赌概率。
无人机“不作不死”,已经显现出某种可怕的破窗效应。如果地方部门确实侦破不了、解决不好,不妨移交上级公安及空管部门,既及早建章立制、更明确作死成本,千万别等到人命关天之后再去醍醐灌顶了。
http://news.sohu.com/20170502/n491412636.shtml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