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4月13日澎湃新闻网)
这些年,官家子弟吃空饷的新闻看了不少:河南叶县水利局下属的河道管理所所长的儿子15岁起有了编制领空饷6年、湖北两官二代大学没毕业就在老家拿工资、山东定陶县原副县长卢庆林三个孩子在事业单位吃了7年空饷等,最近,河南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的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奇葩案例又刷新了官二代吃空饷的记录。
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鹿邑县公安局在编民警525人中有130多名民警长期不上班在家吃空饷,以“假学历、假履历、假身份”骗取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的,光鹿邑公安系统就有7位!在调查过程中,邱某等人为了毁灭证据,不仅将全局500多名民警档案资料进行拆分、转移、隐藏甚至销毁,还破坏监控、砸毁硬盘,甚至安排专人检视调查组工作动向。
人们不禁要问:“10岁公安”究竟怎么当上的?
众所周知,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要成为国家公务员,需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道一道难关,每个环节都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而身为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的邱海山神通广大,不但摆平了公安机关系统内部的入警申报、审批等部门领导,还打通人事、组织、财政、编办等部门调动、学生分配、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入编、财政工资审批发放等诸多环节,这种链条式造假,让一个个官二代不费吹灰之力就跻身公务员队伍,对他们而言,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他全是假的!如果邱海山等不出事,“10岁当公安”的孩子的空饷还会一直吃下去。
邱海山倒下去了,拔出萝卜带出泥,其吃空饷的女儿被揭发了出来,试问鹿邑县究竟还有多少“10岁公安”没有浮出水面?
邱海山能轻而易举地让自己的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无非是因为他手上有权,可以以权谋私,与其他握有权力的官员相互勾结,利益均沾,互惠互利,这才有了一个又一个官二代顺顺当当地成了公务员。
那么,公安局领导能办到的,检察院检察长照样能办到,法院的院长也能办到,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的局长们也能办到,鹿邑县的官员能办的事,马邑县、牛邑县、羊邑县的官员也能办到啊!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包括新疆建设兵团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国各地开展清理动真格、追究责任不留情、建章立制防“回潮”,对“吃空饷”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起到了“清”和“防”效果。当年全国共清查吃空饷人员163587人,其中第一名河北省,55793人,第二名四川省,28466人,第三名河南省,15022人,毫无疑问,作为吃空饷大户的河南省的鹿邑县这次查出的吃空饷人员,无疑是2014年专项检查活动的漏网之鱼,想必这样的漏网之鱼还有很多。这说明像邱海山等腐败分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已经堕落到古人所讥讽的“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邓小平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正是因为制约缺失、监督失效,才使得邱海山等腐败分子手中的权力如脱缰的野马恣意而为,成为其牟取私利的工具,直至触犯党纪国法,走上不归路。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闹剧还会重演。
维扬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