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时,被执行人奉新县政府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等规定,决定将奉新县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3月31日法制晚报)
人无信不立。作为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来说,更应该言而有信,不管做什么事,都应该依法依规行事。县政府执行财产报告制度,是县政府的一个职责,也是必须执行的一项制度。而奉新县政府却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在法院判决后,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说明这个县政府不仅没把制度当一回事,也没把法院放在眼里。他们可能认为,我们是县一级政府,不把你法院放在眼里,不把法院的生效文书当一回事,你能拿我咋办?没想到,这次法院真的把县政府列入了“老赖”,不仅让奉新县政府十分丢了脸,而且陷入了十分难堪的境地。
法院将奉新县政府列为“老赖”,是有法律依据的,符合《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如果法院真的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法规执行,那么,奉新县政府不但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还不能获得正常贷款等。现在,奉新县政府在银行的账户也已被封了,资金不能往来了;政府领导出境、购买机票和列车软卧票,上级来人招待等也会受到限制。这就意味着,奉新县政府的许多工作将很难开展,县政府等于“停摆”了。此外,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该县政府的领导人还有可能会因“拒不执行已生效判决、裁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可怕的是,奉新县政府被列入“老赖”后,不但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而且可能会通过媒体等向外公开。一旦公开,只要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奉新县政府的失信信息。法院也有可能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奉新县政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这样一来,不但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而且也成为当地民众议论的话题。试想,奉新县政府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开展正常的工作?自己是“老赖”又怎么去教育和管理别人?他们的话还有谁能听得进去?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制意识都在不断增强,政府一旦做了有违法律的事情,同样也会受到惩罚。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此事中吸取教训,不然,等到一旦被列入“老赖”后悔就晚了。当然,有关部门也要对奉新县政府的失信行为进行查处,该谁担责就担责,只有认真查处相关责任人,尽快让奉新县政府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的形象。(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