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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表达的时代,法槌如何再度落向于欢?
2017-03-28 09: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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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起发生在山东聊城的刑事判决,经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舆情关注:杀人者于欢在其母亲在受到暴力催债、恶劣的侮辱行为后,情急之下刺死刺伤了催债人。后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了于欢无期徒刑。(综合媒体报道) 

  这是一个全民表达的时代。这点,在“辱母杀人案”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鼎鼎大名的易中天教授说:“血性男儿哪儿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网民说:“我想过,如果我是于欢,当法律不能保护我和家人,使我和家人又遭遇到极端的羞辱和侵害的情况下,我会如同他一样,甚至会更加坚决。” 

  我说:“重判于欢,等于坚持‘辱母’。” 

  他说,你说,我说——所有人的表达,于是汇聚成“辱母杀人案”上亿评论,并且几乎一边倒地站在被告人一边。 

  在民意汹涌的舆论压力下,法槌如何再度落下? 

  二审怎么判,我们不便揣测,毕竟法律才是裁断是非的准绳,无论如何都值得尊重。但我们更想看到的是,当“法槌”再度落下的时候,不再让人撕心裂肺,隐痛难忍。须知,人们群情激昂的背后,透露的又何止对于欢个人生死的牵挂,更是大众情绪的一种焦虑和不安。毕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母亲。 

  虽不敢说“无期”的宣判有错,但却敢说判决的过程值得商榷。对于二审,如果说期待什么,我们至少想看到: 

  ——特定情节被想到。事实上,在中国传统的情理社会,精神侮辱带来的“防卫的紧迫性”,其实不亚于生命健康权。法院没有认定于欢构成“正当防卫”,这种民意与司法认定之间的鸿沟,是需要法院加以释明的,或者由上级法院通过改判填平。 

  ——疑虑逐一被打消。我们能一眼识穿的问题,又岂能逃过法律的火眼金睛?但司法部门如果对相关问题不加以明确,公众依然会“一团浆糊”,比如月利率10%,苏银霞她们借的到底是不是高利贷, 讨债人拘禁凌辱他人,是否构成违法,办案民警是否在本案中一闪而过,只留下一句话就走,又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于这些有关方面必须加以明确,要切忌“演视而不见”。 

  ——承诺一一被兑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分别作出回应和承诺,表示对于欢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聊城官方更是成立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全面开展调查,并表示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所谓一诺千金,希望说到的都能在此后的各个步骤中得到充分体现。 

  每一起判决,只有伤害,说到底都没有真正的赢家。一个母亲被人凌辱了,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酿成命案了,一个生命毕竟失去了,此案本有属于它带来的思考。比如,是不是要去借贷,找谁借贷,遭遇凌辱式催债怎么办等等。只是,因为好多信息的未知,让很多人无心思考,只想着如何为“辱母”讨说法。 

  希望所有疑惑在二审“法槌”落下之前已消失不在,判决结果令人信服。我们也相信,信息的透明,办案的公开,判决的公正,必然能让更多人变得释然,走出之前的焦虑和不安,去认真思考“辱母杀人案”所带来的种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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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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