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网友爆料称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在滥办酒席治理过程中采取没收群众饭菜,对事主游街示众等措施,绥阳县官方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称,没收的饭菜送给了敬老院,锅碗等餐具则返还事主,并未游街示众。(2月6日南方都市报)
多摆了几桌酒菜,一言不合就被“没收”。
又 是处分、又是罚款,没收的饭菜还被堆在一起立牌示众——这种让吃瓜群众惊掉西瓜的闹剧,竟然活生生上演在全面法治的2017年。按照绥阳县的规定,估计很 多人的鸡年春节差不多就该“没收”掉了。因为据说,绥阳县于1月16日以县治理滥办酒席领导小组的名义发布《关于加强滥办酒席治理的公告》,规定除婚丧之 外办理的其他酒席及非当事人配偶、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员收取礼金均属滥办酒席。于此观之,花钱的聚会,收钱的宴请,统统都要穿上“滥办”的小鞋。
公 权之手任性又傲娇,民风民俗要直接伸手、公民私产也是予取予夺。这火爆脾气,简直像私力救济江湖上,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官方回应也是趣味十足:没收的饭 菜送给了敬老院,锅碗等餐具则返还事主,并未游街示众。谁让你滥办酒席,谁让你灯红酒绿,收了你的饭菜没错,却也是“万菜丛中过,滴酒不沾身”;没有游你 的街,没有要你的碗,没有吃你的菜,略施薄惩,小惩大诫,既让群众长了记性,又帮扶了敬老院,简直美得不能再美。
不过,滥办酒席需要暴力式惩戒吗?
其 一,法无禁止则自由。饭菜是公民的私产,警察要没收还得履行正义程序,行政部门说没收就没收,谁给的权力?有限政府的意思,首先是公权要懂得谦抑之道,别 总是幻想自己成了社会的“万能型家长”。权力要依法说法,不能自说自话。滥办酒席就算是铺张浪费,公权也不该随意就“破门而入”。其二,民俗民风,不是禁 绝二字能引导的。俗话说,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公权严于律己,自己做好表率,民风自然淳朴规矩起来。动不动就霸王式“禁令大法”,不仅无法从根子上解决问 题,恐怕亦是好心办了坏事。再说了,欠发达地区要操心的事太多,真有这份闲心,用在“稳中求进”的经济大局上多好。北上广深及沿海城市公共治理了这么多 年,何曾见过在“滥办酒席”上大动干戈?这个问题,更值得仔细咂摸。
无独有偶。就在前些日,贵州凯里市也印发了《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 法(试行)》的通知,其中规定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再往前几天,河南省栾川县下发系列通知,要求建 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制度,并明确了红白事参照标准,比如饭菜价格方面,规定农村每桌不超过150元……这些奇葩规定,固然背后是一片冰心,却终究让人发懵: 移风易俗,就是靠“规定”强蛮起来的?
古人说,仓禀实而知礼节。歪风邪气,绣花的制度固然要发力,搞好物质文明也是大前提。“没收饭菜”这种创意,对敬老院的老人来说,恐怕也是一种羞辱。
http://news.163.com/17/0206/08/CCJ2UK430001875P.html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