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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强制垃圾分类,“考前”准备要到位
2019-07-08 11:06: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吴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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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云青

  上海率先实施强制垃圾分类一周,吸引了全国人民包括南京人关注的目光。如果把正式推行的日子视为“大考”,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留给南京“考前”准备的时间已经不太多。

  按照中央安排的日程表,46个重点城市到明年底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目前,南京垃圾分类处置的设施还在建设中,垃圾分类立法是市人大今年的预备项目,要迎战“大考”,我们的准备尚不充分。这段紧张的备考时间,显然不能用来观望,而是要一边抓紧设施建设和立法推进,一边总结分析上海等城市先行先试的经验、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垃圾分类的南京做法。

  地方性法规通过了,才有要求强制垃圾分类的法律依据;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齐备了,政府才有“底气”向居民强制要求垃圾分类。这两项是“大考”的必答题。此外,上海率先“答卷”所遇到的情况、处理的方式,对我们来说也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有些情况是很难避免的,比如要改变居民根深蒂固的垃圾投放习惯并不容易,刚开始大家可能会有点手足无措,甚至有怨言。不光上海,国外其他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也有相似的经历。各地有不同的应对方法,我们需要选择或创造一种适合本地的方法,努力在居民转变习惯的过程中实现“缩短时间”和“使居民满意”的平衡。

  还有一些情况,则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以上海的实践为例,比如,负责监督引导的志愿者紧缺,一些居委会主动和周边党建联建单位联系,由党员轮流来当垃圾分类“一日库长”;再比如,出现少数不和谐现象,垃圾投放时间结束后,垃圾房上锁,一些居民索性将垃圾直接丢在垃圾房门口,甚至还有居民使用无人机把垃圾“偷渡”到隔壁小区……对于“备考”中的城市来说,这些“突发情况”都是“真题”,是重要的实验数据,给了我们未雨绸缪的机会,避免去踏别人踏过的坑;而在未雨绸缪的过程中,我们也不一定要照搬现有的做法。

  46个重点城市中,上海无疑是先行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城市永远跟在上海后面亦步亦趋。在借鉴先进方面,我们应当始终放宽视野,不仅关注身边的榜样,也勇于学习远方的经验,最终因地制宜,完善出适合自己的做法。如澳大利亚用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垃圾桶帮助居民提高垃圾分类能力;日本的垃圾分类方法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别,当地政府和社区会为居民发放指导手册,并通过在垃圾站附近安装摄像头、在公寓公告栏公开违规扔垃圾的具体情况来督促居民……

  “大考”之后,垃圾分类仍将作为一种新的规则和习惯继续下去,在紧张“备考”的同时,我们仍须用长远的目光去监控和调整垃圾分类的效果、更新和创造垃圾分类的做法。为此,我们需要从整体上建设一个与绿色生活习惯相匹配的环境,在垃圾分类方面的立法、教育、处罚多措并举之外,还可以有商品包装“押金制”来鼓励人们主动回收垃圾,可以有“生产者责任制”即要求生产者在产品包装上详细说明回收方式,来指导人们进行正确的分类回收,更可以像瑞典那样,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使垃圾焚烧厂成为清洁无味、功能多样的城市公共空间,不仅实现垃圾减量,也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廉价能源。这需要整个国家和社会形成合力。南京作为46个重点城市之一,理应在“大考”中考出好成绩,更有责任为建设这样的绿色环境贡献智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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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孔婧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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