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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带着器材退休,只给处分够不够?
2019-04-18 09:34:00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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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纪检部门已经发现线索的情况下,还谎言百出,想出各种点子和纪检人员玩“捉迷藏”。这种态度是非常消极的,甚至有些恶劣

  昨天中国纪检监察报一则报道引起热议:在纪检部门多次问询、索要之后,退休干部才分三次把带回家的摄影器材还给单位,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事总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名干部退休前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某局内设的宣传部部长,掌握着摄影用的“长枪短炮”。在其退休之后,这些器材不见了。局党组指派一名党组成员找到其谈话,要求其对此情况作出说明。随后,这位原部长返还了一部单反相机和镜头。

  戏剧性的是,几天后,市纪委信访室转来一封举报信,信中直指其仍然占有单位多部摄影摄像器材……可是谁也说不清该局宣传部到底有多少“家底”。无奈之下,纪检组决定直接向这位原部长了解情况。这次,其主动交回一些摄影器材,并表示,经过深入反思,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这个态度够可以吧?然而不然。纪检组继续深入调查,终于找到了购置器材的清单和固定资产登记账册。

  面对证据,这名原部长才将带回家中的所有摄影器材还给局里。

  以上信息很清楚地表明,这名干部是蓄意把公物变为私人物品。退休回家,竟然成了其“洗白”相关器材的契机。

  而在纪检部门已经发现线索的情况下,还谎言百出,想出各种点子和纪检人员玩“捉迷藏”。这种态度是非常消极的,甚至有些恶劣。对于这样的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不是还不够?

  此外,报道中没有罗列这名干部带回家的所有摄影器材,可以确定的是,包括一台索尼高清摄像机和专用长焦镜头、一部单反相机和镜头。而这些器材,价格不菲。而如果相关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是不是已有“触法”之嫌?

  显然,此事关键在于,器材的具体价格是多少。有关部门有没有必要继续“算总账”,是值得公众关切的。至于最终如何定性,当然只能由法律来“定夺”。但如果一个人背着处分躲过应有的法律责任,似乎有些不妥。

  现实中,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但很容易被视为违纪行为,甚至只是某种“小节”。事实上,对这样的认识值得重新审视。

  毫无疑问,假如保管公物的人员,都像这样玩“魔术”,那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害何其大?当然,相关器材最终回到了单位的“怀抱”,看上去没有造成损失,但这种行为的“示范性”不可低估。予以严惩是必须的。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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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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