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件以在校大学生为作案对象的“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涉及诈骗、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现阶段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一名受害人的欠款从最初借贷的1.3万元逐步累积到欠款100余万元,翻了将近100倍。(5月2日《法制日报》)
近年来,从“裸贷”、“现金贷”到现在的“连环贷”、“套路贷”,一个又一个针对在校大学生的高息贷款圈套被曝光,一起起大学生深陷贷款骗局不能自拔的案例接连被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和各方同声谴责。
从“套路贷”的套路来看,确实欺骗性很强,并且环环相扣,只要有人上当便很难“脱钩”。特别是一旦逾期,更有可能落入循环借贷的“连环套”和滚雪球式的“无底洞”。
那么,面对这么多“套路”,涉事大学生落入贷款陷阱就是必然和完全无辜的了吗?也不尽然。从事发原因来看,受害人大都是贪慕虚荣、喜欢攀比,或是盲目追求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高消费,可是由于自身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用,因而才铤而走险,将目光转向黑心高利贷,由此才被非法贷款团伙钻了空子的。譬如本案中的受害人,就是因沉迷网络赌博,不仅花了光父母给的生活费还欠下不少债务,又想到去借高利贷,最后才中了套路贷的“套路”的。
此外,从被套过程来看,被骗者大多不是一次受骗,而是多次、多头借款,一再“入套”,才一步步被不法分子拉下水的。试想,纵然借贷者再狡猾,手法再高明,但作为大学生,不会对借款时需要签订的“霸王协议”和催收条款中的风险一点都看不出来,也不该对逾期后的严重后果一点没有预估吧!
例如那种“借一押一”甚至“押二”的所谓“行规”的巨大风险与可怕后果,正常人应当都能看得出来。可为什么还是有大学生愿意去借?恐怕也不能说全是被对方所蒙蔽吧?这其中难道没有一种“借了再说”、“饮鸩止渴”的心态在作祟?
事实上,这种从2015年至今“一万变百万”的套路贷确实可怕,可如果不当心的话,就算正规信用卡透支一万逾期三年,按当前银行通行的复利计算方法,其累计金额也足以让人瞠目结舌,而且还可能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锒铛入狱。
诚然,那些不法分子为牟取不正当暴利,专挑涉事未深的大学生下手,精心设置各种贷款骗局和连环套诱骗他们上钩,着实十分可恶,必须依法严惩。可是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作为大部分已经成年的在校大学生,是不是也应当从这一起接一起的“高利贷骗局”中获得警示,有所警醒?是不是也该学会克制一下过度消费的冲动,不要再图一时之快而去吃什么“无抵押贷款”的药?同时,学校和家庭是不是也要有意识强化在校大学生的针对性教育引导,培养他们正确的消费观和借贷观,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