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一月,便是各县级行政区年度考核季。之前,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党务和政务两个大项,若干小项。近几年来,为了充分体现人民政府为人民和人民对政府工作有更多知情权、监督权和发言权,在年度考核中,便增加了民众评议。为体现公平,一般都会在事先制定一套统一的考核标准;而这个考核标准又适用于本行政区内所有的部门和单位,说得通俗点就是“一把尺子量到底”。
之前的考核,一般都是由县级党、政机关组成若干领导小组,按各自分工分别对辖区内各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再进行汇总而得出最终结果。这样的考核优点是标准一致且容易把握,缺点是少了群众的参与,总给人“工作主要是做给上级和领导看的”之类的感觉。而增加了民众评议后,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就成了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时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但不足同样存在,就是民众在把握评议标准和尺度时往往多感性而少理性。这样一来,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得出的年度考核结果,就未必能够准确地反映真实情况,也难以体现公平。
无论一个部门还是一个单位,党务也好、政务也罢,做得好与不好都在那儿摆着;通过统一标准的量化考核,做得好的自然得分高,而做得差、得分低也怪不得别人。可是,民众参与的评议,其结果却充满变数,而得分高低与做得好不好,也不都成正比。
一些部门和单位,由于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少甚至不与民众打交道;对于这样的部门或单位,民众给出的评价基本都会是好或较好,毕竟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地去贬损别人。这样的部门和单位,大家心里都有数,笔者就不列举了。
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其主要工作任务都会面对广大民众。十件事有九件做好了民众也不一定在意,可就一件没做好便成了问题;或者说一件事有九个人评价不错而仅一人有意见,都可能在民众评议中表现出来。像教育、卫生、城管等,就是这样的吃力不讨好部门。
笔者并不反对年度考核中增加民众评议选项,因为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是觉得应该就增加民众评议后的考核结果,加入一些补充条款,以便对最终结果给予修正,使结果更能反映真实情况,从而让考核更接近公平。譬如说,将民众对部门或单位的评议结果,与上一年度作比较后乘以适当的修正系数,或者按部门或单位性质,在考核结果中加上一定的分值等。
总之,考核是为了对一个部门、单位全年的工作,给出一个恰如其分地总体评价,从而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所以,要尽量避免因考核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而伤了干部职工的心,从而丧失赶超“先进”的信心和决心。(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