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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倒车”究竟“强”在哪?
2017-11-22 08: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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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1月21日电 (陈羽)据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萧县八公里中队交警在辖区巡逻时,一辆面包车看到警车后上演“逃跑”模式,面对民警的警笛示意和扩音喊话,该司机充耳不闻,秀出“最强倒车”两公里技术,随后民警们瞅准时机上前将司机彭某控制。经检测,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11月21日人民网)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公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进而也导致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因酒后驾驶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高达10万左右,其中相当部分是“酒精”所致。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万起,数以万计的家庭因为交通事故而支离破碎。目前,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全球公害。酒后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由此可见,酒后驾驶给我们的美好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危害,教训是惨痛的,恶果也只能由我们自己和着血泪吞下。

  而看到新闻中彭某的“最强倒车”,笔者心里非但没有一点对其驾驶技术的佩服之感,相反,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车祸现场的悲惨场景,令人心生寒意。“最强倒车”你究竟“强”在了哪里?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不是“强”,把家人的幸福当赌注更不是“强”,彭某的行为让人深恶痛绝,无数和彭某一样存在侥幸心理的酒驾司机们,你们不后怕吗?你让你们的家人情何以堪?

  所以说,彭某的“最强倒车”不但不强,反而弱暴了,其行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严厉的处罚,而对于屡禁不止的酒后驾驶行为,简单的经济处罚或者拘留已经不足以震慑之,只有通过立法将酒后驾驶定性为犯罪行为,才能有效打击酒后开车问题,减少因酒驾而引发高危交通事故的几率。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实施6年有余,但仍有酒后驾驶者心存侥幸顶风上,导致酒驾肇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可见,对于酒驾入刑的处罚还不够严厉,还不足以对酒驾者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汲取国外某些国家看似毫无人情味却绝对有效的酒驾处罚方式,我们也不妨借鉴一下,加大酒驾的处罚力度,一旦被查出酒驾行为,给予驾驶者一个终生都难忘的教训,一个永远都抹不去的污点,那么人们是不是会有所畏惧,有所收敛,最终远离“酒驾”,向“最强倒车”说“不”呢?(文/周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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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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