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有点火”。2017年8月22日15时许,东安县芦洪市镇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主审法官魏凯扬开庭时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不曾想,就在人们感到惊愕的时候,该人民法院一份裁判文书又成了“另类网红”——东安县法院案号为(2016)湘1122执678号的执行裁定书只有一页纸,却出现了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7处错误。
为此,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东安法官醉酒休庭、裁判文书严重差错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将东安法院“法官醉酒致休庭”及“奇葩裁定”两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一并通报:东安县芦洪市镇法庭副庭长魏凯扬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职务,并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对文书审查把关不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如此处理当事者,体现了当地从严治吏“快、严、重”,对违规违纪干部“零容忍”的态度,而且永州中院通报表示,东安县法院接连发生工作严重差错和违纪的人与事,暴露出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纪律作风松懈,教训十分深刻。
看起来,东安县法院接连发生的两件事似乎该尘埃落定了,但当“醉酒法官”,“错字法官”两件事加在一起,就休怪群众“说三道四”了。
首先,这说明当地法官敬业精神有待提高。作为副庭长的法官居然在庭审时醉卧法庭,丢人现眼的背后,是对法律工作神圣的亵渎。法律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天平,如此儿戏般庭审,如何叫群众“守法用法”?而一页判决书居然多达7处错误,恐怕很难用“工作失误”的解释取信于民。这体现的是当地部分法官业务素质低,专业水平亟待提高。
其次,这说明当地法院系统对干部的监管“宽松软”。试想,刚刚发生了“醉卧法庭”事件,风口浪尖、众目睽睽之下,原本正是“整顿庭风”之时,当地法院系统应该批评与自我批评,人人高度警惕才对,可居然还是出现了“错字法官”,这说明了什么?对干部的监管“失之于宽”!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身穿法袍,代表着宪法和法律的威严。在就职时,法官还要面向国旗宣誓,就是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忠于职守的重要性。因此,不仅要对当事法官严肃处理,对监管失察的领导,也应该问问责。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当前,法制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要法制建设,首先需要各位法律工作者切实履职尽责,特别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党员干部。只有严肃问责,还人民法庭以威严,才能让群众信法、守法、用法,才能为群众书写公平公正的“判决文书”。(辜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