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各大电视台热播的宜家最新的电视广告中,一句“再不带男朋友回来就别叫我妈”的广告词引起了争议。有不少网友发帖称,宜家最新的电视广告让人很失望,传递了不恰当的价值观。宜家家居发布声明称,对这则广告传递的错误印象表示歉意,同时将撤下该广告。
(10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宜家公关负责人江玲介绍,这则电视广告的初衷是鼓励人们轻松庆祝每一天,向大家展示如何将一个普通客厅变成一个充满庆祝气氛的环境。广告的拍摄是希望通过对中国消费者家居生活需求的了解,为他们提供更多有用的家居方案。
但是,这样的说法显然并不能被大众接受。于是,也就有了一拨又一拨的舆论攻势。在强烈的舆论攻势之下,“宜家广告”败下阵来,自己撤换了自己的广告。
不过,我们需要一些追问。假如,不是宜家自己主动撤换了自己的广告,结果会是怎样的?很显然,如果不是宜家主动撤换广告,这则广告还会依然在火热播出着。电视台不会放弃自己的广告利益。工商部门也没有要查处的意思。
“宜家广告”有没有问题?从社会实际来说,“再不带男朋友回来就别叫我妈”的广告词,其实不过是说了一句大实话。因为,社会现实确实是这样的,很多大龄女孩的父母真的就是这样说的。但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说,我们又不愿意这样的“逼婚现实”存在。而从法理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存在严重问题的了。
男女平等是一贯倡导的。广告中体现的价值观充满了对单身群体特别是中国剩女的歧视。看了这样的广告,谁还“轻松”得起来?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从这个角度审视“宜家广告”,很明显的是“宜家广告”已经突破了广告法的底线。
那么,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来了:为何“宜家广告”突破了广告法的底线,还能够播出,还没人查处?当初审查的时候,是谁审批的?
其实,“宜家广告”不算最严重的。我们在电视台的广告里,看到过很多“雷人的创意”,比如歧视穷人的,歧视女性的,歧视老人的,歧视孩子的。比如使用“小三”字眼的,使用“情妇”字眼的。而这些广告却总是被人们视而不见、一笑而过。
拿“宜家广告词”开刀这是对的,但是绝不能成为最后一刀。还有多少类似的广告在吆喝着?逼着“宜家广告”撤换的不能只是舆论的刀,还应该有法律的刀。
“宜家广告”不能只靠宜家自己动刀,管理部门的刀子哪去了?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