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阿里音乐达成了版权互相转授权合作,此举将实现双方旗下版权的共享,曲库数量在百万级以上。对于此次阿里音乐和腾讯音乐的版权合作,腾讯方面称此次合作能让音乐内容在更多平台提供给用。阿里方面则表示,此次合作对于双方都是利好。(9月13日 新华网)
音乐领域的独家代理权出现后,国内版权音乐市场呈现“多足鼎立”之势,并逐步向“寡头垄断”演进,导致音乐领域“条块分割”严重,用户可能需要安装好几个不同的音乐播放器才能听到自己想听的音乐。比如笔者喜欢的李宗盛和张学友就分属于腾讯、阿里“两个阵营”,每次都要听完虾米音乐再开QQ音乐,让人觉得十分麻烦。阿狸和腾讯音乐版权互相授权,推动互联网音乐资源的进一步融合,迈出了音乐领域合作的第一步。
我们应当承认,适度竞争有助于行业发展,但“生死博弈”不利于互联网的繁荣。此前各家音乐公司“离群索居”,甚至“老死不相往来”,刚刚“火热”的“腾讯诉网易音乐侵权案”就是明证。“你死我活”带来的必然是“伤痛连连”,“3Q”大战坑的是民众;瑞星微点之争伤的是自己;轰轰烈烈的价格战受伤的是行业本身;雇佣水军打口水战伤害无疑是整个互联网生态。我们提倡适度的竞争,而反对“杀敌一万自损八千”式的“决战”。本次版权互授为互联网企业发展再树一个风向标。
“抱团取暖”日益成为互联网的“新秀”,合作共赢终归才是发展正道。全国超1000个区县使用当日达和次日达服务,物流企业组建的菜鸟联盟
正在不断显现自己的魅力,这正是合作发展的又一案例。一方面,合作发展可以“净化”当前的互联网环境,减少恶意竞争和低价循环,逐步破除信息壁垒,服务于大数据产业;另一方面,合作发展不断为网民发送“科技红包”,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服务,享受更加丰富的互联网资源,为“网络中国”保驾护航。此次阿里音乐和腾讯音乐的版权合作,为今后音乐领域的更多合作打下基础,既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潮流,又合乎了“新生代”网民的心意,成为互联网发展新的“指向标”。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面对新时期复杂的网络环境,多变的互联网形势,所有的参与者不能妄想“独善其身”,互相拆台带来的必然是“遍体鳞伤”。透过阿里和腾讯的音乐版权合作,我们可以看到合作共赢已经注入互联网思维之中,“抱团取暖”也已经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风尚”。
新闻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7-09/13/c_1121652563.htm
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