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务员8月被取消双休,且无加班补助。文山州政府官方辟谣“网传文山州取消公休假等信息不实”后,被网友指“玩文字游戏,混淆周末双休和公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周末两天致电文山州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现均在正常工作,工作人员称“整个8月,正常工作”。(9月4日,中国新闻网)
为了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要求全州公务员周末两天按时上下班,这也是蛮拼的。这种做法是否恰当,我们暂且不论,但单就这份实干为民的心,就值得为之点赞。不过在点赞之余,我们也必须清醒得认识到,这种做法存在的潜藏危害。
首先,《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换言之,强行要求公务员双休日正常上班,明显有违与现行的法律相冲突,严重侵犯了公职人员正常休息的权利。因此,这样的规定在不少人看来,颇有些“霸气侧漏”,存在权大于法的嫌疑。
其次,据报道,不少当地公务员虽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双休日上下班,但是他们心中其实是充满怨言的,对上级的这种做法也有强烈的不满情绪。双休日上班意味着他们少了休息的时间,少了陪伴家人的时间。如果公务员们将双休日上班的不满情绪,带到了精准扶贫的工作之中,只怕也是“人到心不到”,扶贫效果令人堪忧。若真是如此,岂不是与双休日上班扶贫的初衷背道而驰吗?
再次,双休日加班扶贫,该如何发放福利报酬呢?又参照什么标准来发放呢?精准扶贫乃本职工作,如今却要靠加班来完成,这到底符不符合发放加班补贴的原则呢?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大背景下,此类加班补贴属不属于禁止的范畴呢?如果双休日加班没有报酬,这又涉及到侵犯公务员权利。这种两难,到底该如何平衡和解决呢?
对此,笔者倒是认为,与其硬性要求公务员双休日加班扶贫,还不如着手提高公务员工作日的效率。所以,云南文山州不妨将扶贫任务,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再由部门细化到个人,并且制定好“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按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任务。只要任务分解了,督促到位了,效能也就无形的提升了,又何须双休日加班扶贫呢?就算扶贫任务真的繁重,恐怕公务员第一个想到是如何提高办事效率,而不是加班。试问,哪个公务员不愿意提前将手头的工作做完,愉快地享受双休日呢?
双休日加班扶贫,只是保证了工作的时间,但是并不能确保工作的质量。诚然,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保证工作时间很重要,但保证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更重要。如果公务员将双休日加班的时间都浪费在了上班聊天、炒股、追剧等不务正业的事情上,那增加扶贫时间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一言以蔽之,以任务管人,用制度倒逼,才能既让工作不耽误,又能提升工作效率,还能免除了双休日加班扶贫带来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这样“一箭三雕”之策,才是工作日提效,该多下“绣花功夫”的地方。
作者:沈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