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风暴中,“官员落马,项目下马”的故事时有发生,包括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任时主推的雨污分流工程、湖南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曾主抓的“香港城”项目、山西省太原市委原书记申维辰曾力推的龙潭片区改造工程等等。与官员落马受到的广泛关注不同,官员的遗留工程“后遗症”却鲜为人知。(8月7日 财经杂志)
“人亡政息、人走茶凉”,落马官员的遗留工程在很多地方并不鲜见,尤其是主政一方的官员落马,他们曾主推的“明星工程”、“重点工程”也随着他们的落马而下马。
“官员落马,工程下马”的背后,反映出一把手话语权的绝对集中。在一把手权力集中不受制约的条件下,本应科学民主决策的公共政策很容易成为一把手彰显个人意志的试验场,这些工程也就成了一把手权力主导下的政绩工程。由于这些工程是长官意志的产物,因此可能并不具备科学性,只靠权力力量推动,只能起一时作用,当这些主导干部落马或调离之后,这些既定政策很容易人走政息,戛然而止最终沦为无人问津的烂尾工程。
但是这些“前领导工程”不能因为其落马而全部受到“株连”,一个政策好不好,是否可行的评判标准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人民。更何况这些工程不是落马官员一个人的,有很多是惠及民生的公共工程。例如,安置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这样的项目,如果因为落马官员而搁置,必然会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上任的官员在上任之际会推出自己创新的政策,但大部分会对上一任官员,尤其是落马官员的工作全盘否定,这样其实是不理性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对“前领导工程”应该科学评估、正确对待。“山芋”再烫手,也该接过来,真正给那些滥竽充数的工程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给它们一次枯木逢春的机会,而对那些决策正确收效明显的工程,则应继续搞大搞活。
官员落马,遗留工程不能“一窝端”,而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否则既浪费国家资源,也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最终伤害的是人民的利益。
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