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一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被曝“照顾”插队者,并和前来办事的群众发生口角。15日,阜宁县委外宣办官微“文明阜宁”发布消息称,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焦某,因“照顾”插队者和前来办事的群众发生口角,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目前,焦某已被单位予以辞退。(
插队现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小到超市购物付款,大到在拥堵的高速公路“加塞”。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就是抱怨几句“没修养”,也就算了。但,作为公众人物的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有此修为,性质或许就不一样了。
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是党员领导干部最最基本的素质。这就要求政府车辆也必须按“先来后到”排队,甚至“礼让”有加。然而,在阜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面对插队行为,办事员非但没有制止,反而主动“照顾”,不断用手拍桌子,怒怼指责她的群众说,“政府的车辆有特权不用排号,排号就是针对老百姓的”。其媚权的丑恶嘴脸令人作呕。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可否认,领导干部事情多,时间紧,但既然交通违法了,就必须耐着性子等候处理 更不是插队的理由。作为办事窗口更应该一视同仁,又岂能“开绿灯”?
“政府车辆不排队”是特权优先。工作中经常见到某些单位、个人自恃“有权有势”,不把办事人员放在眼里,不愿意与群众一起排队,总喜欢“走后门”,“开绿灯”,始终要“高人一等”,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做出诸如“插队”之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行政服务工作,都必须按规矩办事,否则就会乱套。对于政务部门更应该严守规矩,如果规矩都不能遵守,请问还谈何严守组织纪律?好在涉事单位及时响应,对当事人员作出辞退处理。但却带来一系列的思考,比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如何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如何学会礼让三分?(吴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