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微信公号7月15日消息,“‘牛人’城管打人,暴力执法,拳打脚踢,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文明执法’吗?”
视频上,一名城管队员“骑”在了一名女子身上,起身的时候,这个城管队员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用右脚踹了躺在地上的女子的动作。
视频播放后,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极大愤慨。而郑陆镇的官方答复是涉事城管队员已被停职。
这样残暴的打人行为仅仅停职就可以了?
常言道,“打人犯法”,作为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更应该罪加一等。即使不罪加一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位城管人员骑在妇女身上,脚踹妇女,且事后该女子被120送往医院,已经形成了对他人的身体伤害。根据这件事情的经过和结局,对这名城管员的处理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而不仅仅是停职就可以的。
而郑陆镇城管委《关于郑陆城管打人事件的情况说明》中,也对事件过程避重就轻,掩盖事实真相。明明是城管队员对女子殴打,却说成是双方肢体接触。
自然,郑陆镇城管委这样做是有逃避责任、推脱责任之嫌,也更是“护犊子”。这样的做法,是很不正确的 。
近年来,城管队员打人事件屡屡发生,自然和一些城管队员本身素质差有很大关系,但也和城管部门对城管队员的一味包庇纵容有着很大关系。在一些城管队员打人事件发生后,一些城管部门不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而是千方百计的寻找理由,为肇事的城管队员推卸责任,掩盖事实真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进行包庇。这种做法,无疑助长了一些城管队员的错误思想,在执法过程中,不仅做不到文明执法,还动辄动手打人,甚至于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做法。造成了城管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很差。这样一来更增加了百姓对城管的抵触情绪,城管执法也变得更加不顺利。
城管部门对自己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严肃处理,不能包庇纵容。这样才能造就一支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的队伍,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护,才能顺利的执法。如果对违纪违法的队员一味包庇纵容,虽然能让自己一时不出丑,丢不了脸面,却留下了严重的隐患。那些害群之马可以有恃无恐,继续胡作非为;百姓大众对城管不再信任,结果只会让执法变得越来越困难。
对于违纪违法的城管队员,要依据法规法纪严肃处理,不能养痈为患。
作者张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