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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案的庭审时间,双方为何打起了“拉锯战”?
2017-07-05 15: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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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槿惠案从5月23日正式开审,由于6月30日朴槿惠突然头晕,导致案件没有审理完成,朴槿惠方面再次提出将每周四次庭审缩减为三次。然而,韩国法院却与朴槿惠方面打起了“拉锯战”。为啥会出现这种局面呢?

  朴槿惠律师团称,考虑到朴槿惠的身体状况,希望将每周四次庭审缩减为三次。同时表示,目前国际上没有每周四次庭审的先例,如此会引发侵犯人权和防御权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朴槿惠出现健康问题而住院,反而会延长案件审理的时间。

  法院的回应的可谓一个钉子一个眼:因需审理的案件信息众多,若每周三次庭审,则每次需审理至晚间,朴槿惠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如若每周四次庭审,则可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休息时间充分,反而有利于健康。不过法院多少留了一点余地:如果朴槿惠方面可以提交健康状况相关资料,法院将在充分评估后决定是否维持庭审现状。

  对于朴槿惠方面和法院的“拉锯战”,双方都应该反思:如何捍卫法律尊严,如何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双方只管“打口水战”,只管在庭审时间上做文章,不仅对案件审理没有好处,更对韩国司法的公信力造成伤害。

  一个巴掌拍不响,杜绝在庭审时间上打“拉锯战”,双方都要努力。目前,朴槿惠方面已经就庭审时间多次提出申请,考虑到朴槿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法院认为审理时间太紧,要在最长逮捕期限6个月内完成审理难度很大,实现每周四审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双方向着相同的方向努力,才能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对此,双方可否考虑这样做?

  法院方面可否考虑:如何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有些案件实行并案审理。比如,朴槿惠案中,需要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作为证人出庭的,与李在镕案中,需要朴槿惠作为证人出庭的,可否让双方出一次庭就够了?朴槿惠的身体确实有病,如果真的住院了,或者像网友说的——朴槿惠死在法庭上了,法官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向公众解释的。

  朴槿惠方面可否考虑:敢做就要敢当,尽量配合法院的审理,全盘否认、消极对待不是办法。目前法院已经宣判朴槿惠系列案的多起案件,虽然当事人都是全盘否认指控,但法院依然依法进行了宣判,朴槿惠应该明白自己做了些什么,明白法院判断不会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关于朴槿惠案庭审时间的“拉锯战”,确实到了消停的时候。如果时间花在了这上面,法院要在10月前后对朴槿惠案做出一审宣判,难度应该是很大的。 (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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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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