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一个十字路口,近日出现了一条具有3D效果的斑马线。这条斑马线与传统的纯白色斑马线不同,用黄白蓝三色绘制,色块的搭配令斑马线呈现出长方体的立体效果。据责任方介绍,设置如此斑马线,主要初衷是希望斑马线的立体感给行人或司机带去强烈的视觉刺激,从而增强对车辆行人的交通警示性(7月2日红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3D斑马线”虽好 ,明文罚款规定可不能成为“纸老虎”!
大家都知道,一个城市是否文明、是否卫生、是否安全,要看市容市貌,要看环境保护,要看城市设施,但更为重要的是,要看全体市民的文明素养如何。市民素质是城市之魂。每一位市民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心灵的阳光,无不展示着城市的形象。假如一个城市的市民普遍缺少诚信、缺少关爱、缺少公德心,随心所欲,那么,这个城市经济再发达,也不能被认为是一个文明城市。它的衰落,也只是早晚的事。如果一个城市的居民文明素养较高,即便这个城市目前经济还不发达、市容市貌以及城市设施还有很多不足,但有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这个城市早晚能够成为一个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地方。这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有许多例证。
如此说来,对不文明、不卫生、不安全行为说“不”,既要党委、政府主导,又要全民合力参与。但是,这一切仅靠宣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仅靠市民自觉自律作用也是有限的,必须要有制度来规范的。也就是说,市民素质的提高,良好城市秩序的形成,其实就是各种法律制度被充分尊重和遵守的过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句话是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提到的。意思是国家的事,制定法律规章政策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遵。“措”与“施”严重分离,只会给老百姓多几分意见,只会损害“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措”是指“安排”,“施”是指“实行”。如果只有计划安排、规定,而不去实行、不去执行,那只是一纸空文。如《工人日报》记者5月10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小七路早市采访,2个小时内,发现了13次乱扔垃圾行为。吃完香蕉,果皮随手一丢;喝完饮料,瓶子随意往车窗外一扔;厨卫垃圾丢在可回收垃圾桶内……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沈阳市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罚款金额20元到1000元不等。然而,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监察队工作人员孙利告诉记者,他工作11年,对个人乱扔垃圾没开出过一张罚单(5月22日《工人日报》)。沈阳是继北京、广东、杭州之后,我国第4个对生活垃圾管理进行立法的城市。截至2016年底,2100个小区全部设分类垃圾箱,不分类扔垃圾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然而,“措”与“施”分离,罚款成为“纸老虎”,实际上效果就正如沈阳市铁西区某社区党委书记方巧巧所说,“最终的垃圾处理也不分类,执法部门也没有处罚,加上少有个人被处罚的,垃圾分类的热情就这样逐渐消失了。”同理,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和司机“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如果交规明文罚款规定成为“纸老虎”,城市交通怎能改观?
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和司机“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习惯的培养是一个过程,宣传、激励和约束的手段缺一不可。近期,浙江台州市出台了《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及公共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曝光抄告制度(试行)》。制度规定,从4月5日开始,公职人员若有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公共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就不仅会向所属单位进行抄告,还要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以纠正陋习,倡导文明。对于多次违法、情节严重,还会有纪检监察部门警示约谈。浙江台州市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严格问责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总之,只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宣传、激励和法侓的手段三管齐下,我们才能破解“礼让斑马线”这个难题。
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