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每月看看自己所在城市或者家乡空气质量排名的朋友,今后可能会多一份关注和“牵挂”——环保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这意味着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将在不久的将来跟公众见面。排名包括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水质变化程度;每年按季度排名,分别公布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取消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6月19日人民日报)。
看来,党和国家要对生态文明环境进行依法整治;看来,以后某些地方的党政官员再也不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瞒天过海、弄虚作假了,必须实打实地依法抓整治,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任何人违法都必须将其绳之以法,绝不姑息养奸。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那么,就必须把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作为今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常抓不懈,绝不能时紧时松;那么,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和高效运行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始终坚持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
只有把依法问责常态化,对于城市水质排行榜最差的10个城市,必须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实施严厉问责,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对于那些城市水质排名最好的城市,应当对其主要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予以重奖。只有纪律严明、奖罚分明,才能充分彰显党纪国法的权威与尊严。绝不能让水质排行最差的城市逃避责任追究。而且,对水质排行最差的10个城市的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应予以就地免职,以示惩戒。
众所周知,水是人类的生命。如果没有符合国家水资源质量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保障措施,那不仅是很危险的,而且是对党和国家与人民的犯罪。所以,必须依法保护好地表水,绝不允许任何企业非法排污;所以,对于违法排污者必须坚决实施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
如果有人为企业非法排污充当利益保护伞,同样要坚决实施零容忍,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绝不法外开恩。而且,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应当齐心协力,与环境保护部门联合执法,才能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作用,才能让城市水质排行榜发挥更大的民主监督正能量。
我们只有人人受制于法律,才能让法律依法充分享有权威与尊严;我们只有人人居安思危,并积极主动地肩负起党纪国法所赋予的民主监督责任与义务,才能让城市水质排行榜依法享有更加强大的威慑力量。只有这样,我们的每一个城市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才能在党纪国法的护航下,让全国各族人民放心,并让每一个城市更加绚丽多姿。
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