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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借款买房”是权力任性
2017-06-14 09:0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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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昨日,网传安徽阜阳律师协会为了购买办公用房,给全市的律师事务所发通报:向律师事务所无息、定额借款。昨晚,阜阳市律协承认决策失误,并紧急撤销了这一通报。(6月13日央广网)

  安徽阜阳律师协会为了购买办公用房,给全市的律师事务所发文,向律师事务所无息、定额借款。借款数额是,市直所5万,县区所3万,个人所1万。文中虽然没有说强制,不肯借也可以。但文中明确讲每个人要给多少钱,什么时候打到什么账户上,这不是商量借款,而是“强行”借款。就算真的是“自愿”,律师事务所也不得不借。律师协会是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协调管理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娘家”。“娘家”发了话,能不听吗?不借,一旦“娘家人”不高兴,律师事务所在评级、考核、培训、考证等方面就有可能会遇到麻烦。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协会之所以违法违规向律师事务所无息借款,是把自己当成管理机构,没有正确地给自己定位。

  律师协会的宗旨主要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等等。按理,律师协会应该是一个最依法行事的组织,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律师事务所,利用自己的权力,向下属律师事务所借款。而且几个常务理事就把此事确定下来了,这显然是超越了自身的权限。而且不给利息,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与自己的宗旨背道而驰。

  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协会重要的职责就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而这个律师协会不但没有认真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权益,反而向下属律师事务所“强行”借款,且不给利息,这是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权益的侵犯,是一种权力任性。再说,《律师法》规定,律师协会要承担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监督的职责。那么,作为阜阳市律协债权人的律师事务所,一旦有违规行为,阜阳市律协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还是会手下留情?

  这个律师协会违规向律师事务所借款,虽然在舆论压力下撤销了这项错误决策,撤销先前的决议,不再向律师事务所借款。但事情不能就此算了。律师协会是一个自治团体,有自己的收支,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每年都已交纳了管理费和会费。有关部门要查一查这些钱用到哪儿去了?另外,要查一查这个律师协会既然没钱,为何还要借钱买房?对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作出严肃的处理。(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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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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