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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
2017-05-27 09:1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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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2起诬告陷害违纪违法案件,诬告陷害当事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由此,笔者联想到在我们的周围确有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平时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神,信奉“不做事不出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满足于“守摊子”,习惯于“过日子”,乐于做“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忘记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有的岗位不尽职,缺乏主动性,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甘当“撞钟和尚”,遇到矛盾绕道走,困难面前往后退,怕苦畏难;有的平时工作不想使劲,当官不愿担责,表态没有立场,工作不讲原则,疲沓马虎,应付差事;还有的善于当“巧官”,做“两面人”,善于揣摩领导意图,按上级领导脸色行事,而对待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么“踢皮球”“打太极”,要么采取一拖二糊三瞒的方式对待群众或以“忙”为由一躲了之,致使矛盾越积越深,工作被动,岗位多年无起色,政绩平平。而每当周边政绩突出的人拟被提拨时,看不到人家为工作宵衣旰食所付出的辛劳,不是对人家的政绩心悦诚服地认可,而是说人家上面有人、有关系,习惯拿自己的长处与别人的短处比,比来比去,心理产生失衡,认为自己不比别人差,于是故意捏造事实举报中伤他人,以达到自己提不了,别人也提不成的目的。这种行为,说到底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是极端的自私自利,越过了道德纪律的底线,严重的甚至越过了法律红线,既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破坏了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必须坚决狠刹,追责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依纪依法信访举报,是党章赋予举报者的合法权利。要根除诬告陷害不良行为,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切实转变作风,增强“四种”意识,激发工作热情,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时刻把工作重心放到群众的关注点和切身利益上,真正让群众有获得感。要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尤其是拟提干部的考核审查,公正选人用人,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凭素质立身,凭政绩提升的理念,着力革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病,激发党员干部“愿干事”“肯干事”“干好事”的积极性,凝聚起一心一意谋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良好氛围。职能部门要选好人用对人,必须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一票否决;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硬伤的官员不得提拔使用。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当下,“十三五”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生活呈现新气象,干事创业的春天已经到来,为官一任就要有逢山开路、过河架桥的精神,该做之事压力再大也要干,该负之责风险再高也要担;既不以“责”大而推诿,也不因“责”小而敷衍。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让那些占着位子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者,在党内没有市场,在官位混不下去,让不择手段诬告陷害他人者付出代价;让担当者无忧、干事者有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保驾护航。这样,才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浪潮中击揖勇进。

  韦干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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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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