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出台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现在2013年静海区水务局会议纪要中;2014年2月调任静海区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却作为参加会议人员,出现在2013年会议纪要中。近日,在接受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问询及调阅资料过程中,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提供的虚假材料被当场发现。经查,该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接到调阅资料通知后,指使其分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5月24日光明日报)
2013年静海区水务局会议纪要,真是一份很奇葩的会议纪要,竟然玩起了“穿越”:2015年才出台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可以名正言顺的出现于该会议纪要里;2014年2月才调任静海区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可以堂而皇之的作为参加会议的人员出现于该会议纪要中。我们不能不说,伪造该会议纪要的相关人员,其造假水平未免也太烂了吧?
有句很经典的小品台词——“请尊重我的职业好不好?”其实,造假也是一项技术活儿,没有一定的造假功夫,就别奢望吃这碗饭。静海区水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这脑残一般的造假,真的让人有些无语。当然,将会议纪要造假全归咎于相关工作人员,有失公允。
对造假的会议纪要负首责的自然是该局的领导,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没有认真开展,却要炮制像模像样的“已经开展”的会议纪要,以图蒙混过关。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不是“草头班”,没那么好忽悠,立马便发现了问题。
静海区水务局公然造假以应付检查,这一方面暴露出相关领导官念出了问题,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视不够,轻描淡写的对待一些重要工作;另一方面暴露出相关领导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花里胡哨,胡混过日子。
近些年来,在环境保护上,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屡屡失责,却还要涂脂抹粉,粉饰太平。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来不得半点儿马虎和懈怠,需要职能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造假者固然要严厉问责,但怎样铲除官场造假的土壤,恐怕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钱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