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躺在地上无法动弹,身旁是一辆破碎的电动三轮车,您会伸出援助之手吗?5月7日上午,一位老人被撞倒在临海杜桥盈杜线,路过的热心市民联手救助,将老人送往医院。 道路监控记录显示:5月7日上午8时58分,在临海杜桥盈杜线,一辆银灰色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擦,电动三轮车被撞倒,轿车则疾驰而去。跟在银灰色轿车后面的一辆大货车差点碾上了倒地的电动车驾驶者,一个急刹车从旁边绕了过去。 之后又陆续有五辆车从老人身边驶过,老人就一直躺在地上。幸运的是,接下来路过的三辆轿车和一辆小货车选择靠边停车,上前查看老人伤势,一位在对面车道骑着自行车、身穿协警制服的男子也加入救援行列(5月12日台州日报) 。近年至少有五个城市——深圳、上海、北京、杭州和珠海——出台了“好人好事法”鼓励善行和保护敢于向陌生人伸出援手的人们(4月2日中国青年网)。看到这二则新闻,笔者认为:有些人不愿做好事,主要是由于人们普遍害怕被事故受伤者或他们的家属诬陷为事故肇事者并被要求承认财务责任。“好人好事法”则让好心人敢于做好事了!
“好人”行善事做好事,并不求回报。但作为党和政府应采取措施、出台政策,让好人做好事不吃亏,让模范流血不流泪。如新加坡在每年国庆日,得到最高等级奖励的志愿者将由总统亲自颁发公共服务勋章或公共服务星条勋章。除了精神上的奖励外,志愿者在其所服务的社区内可以免费停车,其子女可获得进入最好学校的优先选择权,其在政府部门或机构中的职务还可得到提升。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付出就有回报”,这句话放在“好人”身上,也同样适用。有人认为,奖善会使道德庸俗化、货币化。殊不知,道德需要引导,善念需要培育。一味把道德建设理想化、教条化,觉得凡是好人就不能谈好处,凡涉道德就不能讲利益,只会让道德的空气越来越稀薄。让好人不吃亏不流泪,不是说鼓励人们拿做好事去换好处,而是让“好人得好报”真正变成现实,以倡导更多的人学好人、做好事。要着力解决好人、道德模范在工作、生活、学习、创业上的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更好地发挥“好人”的榜样作用,为社会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如果“好人好事法”等激励善行的做法在神州大地处处“生根开花结果”,善行中国就不会只是一个口号,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当更多的人加入到“争做好人、争当志愿者”的行列中来,当人人都拥有一副“热心肠”,那么,佛山小悦悦事件就不会发生,“老人跌倒无人扶”现象就不会重演,“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气就会水到渠成。
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