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11点30分,在河南郑州一家公司的会议室内,十几名员工正在收看前一天的《新闻联播》的重播。墙上挂着“抓住机遇,从新闻联播开始”的标语。据了解,这家公司是一家多年经营医药的企业。为了让员工及时了解医药行业的信息和动态,公司决定从5月份开始,利用上班时间,组织员工“带薪”观看《新闻联播》,要求每人提交观看心得,提交觉得有价值的信息。无故缺席的,每名员工要罚款100元。(5月3日澎湃新闻,http://news.163.com/17/0503/22/CJI14G3F000187VE.html)
要求员工必须看《新闻联播》,这规定确实有些“另类”、“奇葩”。但是,作为企业,每个企业有每个企业的文化和理念,只要不违法,不侵犯员工的权益,就无可非议。很显然,这家企业的行为,就是如此。
从组织收看的时间来看,企业利用的是员工上班时间,是“带薪”观看,并未对员工工余时间进行限制,也未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在工作时间内,企业安排员工做什么,只要在法律范围之内,是有自己的自由的,他人无权干涉和指责。当然,对于无故缺席的员工,企业还有罚款的措施。但这属于劳动纪律,在各行各业中普遍存在。既然是上班时间,既然是单位安排的工作,员工理应无条件服从和完成。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者进行处罚,是说得过去的。
从企业的初衷来看,也是值得称赞的。正如企业所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并举例说多数商界成功人士,都有看《新闻联播》的习惯。企业之举的用意,意在培养员工的大局意识,让员工能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待自己的工作,这对于员工的成长来说,显然是有意义的。有员工就表示,很感谢领导的“良苦用心”。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能够如此培养员工,你现在是不是有一种点赞的冲动呢?
当然,企业也有自己的“私心”。这种“私心”,就是希望员工从《新闻联播》中为单位找到发展的机遇。正如企业负责人所说,“如果大家经常看《新闻联播》,也许就不会错过投资雄安新区的机会了。”而显然的是,在观看《新闻联播》中,员工们已经逐渐能够“发现有价值的信息”,有员工注意到了新闻中提到的“开展医疗综合体的建设试点”,觉得这会对单位的发展有意义。
故而,类似这样温馨的“另类”、“奇葩”规定,我们的企业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如果能多有这样的一些规定,不仅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会提高,企业也会赢得更长远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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