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民蔡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芦淞区王塔冲社区26栋门前屋后积水一个多月,一直没人来解决,居民只能垫砖出行。居民们怀疑是小区亮化工程“后遗症”引发下水道堵塞,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4月28日《株洲晚报》,http://www.zznews.gov.cn/news/2017/0428/254222.shtml)
现在的问题是,单元门口臭水环绕,发出阵阵恶臭,还流入了一楼杂物间。60户居民的出入,已经只能靠垫砖块、撘木板出行。
那厢的情况是什么呢?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场勘查的结果是管道已经塌陷,并非简单的下水道堵塞,问题比较复杂,已汇报到区城建局;城建局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居民的反映基本一样,造成问题的原因,是国投集团在小区搞亮化工程搭脚手架造成的,需向该集团反映,但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国投集团则认为,施工并未开挖小区下水道,应该不存在施工造成下水道塌陷的可能。社区工作人员则说,将申请将这处下水道纳入老旧小区管网改造项目中,但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问题的原因基本搞清了,但在解决问题上,却陷入了“击鼓传花”状态:我汇报了问题,我找到了问题的原因并通知了相关单位,我认为问题的原因并不在此,循环一圈,问题又回到初始状态。社区的说法,往褒处讲,是有长远规划;往贬处讲,是画饼充饥。一个人,就要饿死了,你却对他说,以后会有大鱼大肉吃的,有意义吗?
从勘查结果来看,这个问题要解决,是有些难度的,但难度却并不是大到难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纠结谁来承担这责任,谁来履行这责任。很显然的是,几家部门,都在把责任推给下家,下家又把责任归结到原因上。如此循环,又哪里有个尽头?而那厢里,60户百余居民,却是在水漫金山中苦苦期盼。
出了问题,当然要追究责任。但现在,肯定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现在的节点,在于谁来主动承担,先解决问题。然后,大家再协调,再辨析和界定责任,不行吗?事情清清楚楚摆着,是谁的责任也飞不了。但把60户居民就这样水漫金山,是不是又该增加不作为的责任了呢?
这厢已经水漫金山,那厢就不要扯皮了吧?请赶快行动起来吧!
关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