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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课堂宿舍,岂能“贩卖”隐私牟利
2017-04-26 08: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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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款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络平台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的课堂直播画面,引起舆论热议。参与视频直播的学校涉及多个省份,从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班均在其中,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学生宿舍。家长对此态度不一,有人认为这能让他们“见证孩子的点滴”,也有家长担心出现安全隐患。有学生则坚决反对,“就算是为了监督学生,结果向公众直播,也太不顾忌学生隐私了。”(425日澎湃新闻) 

  教室、宿舍虽然是公共场所,但相对封闭,老师、学生在课堂上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学生在宿舍里也有自己的私密空间,“水滴直播”网络平台将老师、学生置于监控之下,学生在课堂和宿舍里的一举一动均被传上网。笔者认为,此举已涉嫌严重侵犯了学生和老师的隐私。这种在网上“贩卖”隐私牟利的不法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打击。 

  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法规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就是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来说,隐私权更应该得到保护,否则会给他们带来严重的心理负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遗憾的是,不少家长认为,“水滴直播”可以让他们“见证孩子的点滴”,是对孩子成长的关怀。而一些学校为了便于家长对孩子的约束和管理,也对“水滴直播”持赞同观点。然而,这种“关怀”已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一方面是家长对孩子甚至老师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与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相背离。殊不知,即便是家长同意上传,从隐私、安全的角度考虑,也只能在班级、学校层面的小范围内公开,而不能在网上任由他人点击观看。如果未经家长同意,在没有充分尊重学生权利的情况下公开直播,就应该追究视频上传者、直播平台等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其实,无利不起早,“水滴直播”网络平台在全国各地推广“课堂直播”,无非是通过家长订阅、贴播广告等形式来获取利益。而一部分家长和学校的支持和纵容,也让“水滴直播”有了生存的空间。笔者认为,家长关心孩子成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绝不能以践踏孩子的隐私权为代价。作为家长,应该增强法治意识,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坚决抵制这种“贩卖”隐私牟利的不法行为。同时,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侵犯他人隐私、低俗淫秽等直播行为,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加大其违法犯罪成本。这样,“水滴直播”等直播平台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的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作者: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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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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