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净化保健食品的会销环境?南京早有动作,南京市食药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通知》。核心要求是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企业必须在经过审批的场所销售,不得随意临时租借场地。同时,规劝酒店、宾馆等相关单位承担应有社会责任,不要出租场地进行保健食品违法销售。
(4月5日《金陵晚报》)
南京市出台的“保健品销售场地监管”制度,总体来说,有两大亮点:其一,任何保健品公司开展会销的时候,都必须在政府部门审批的场地进行,不准使用临时场地;其二,规劝酒店、宾馆等场所,不要向违法保健品会销提供场地。
虽然说,保健品销售乱象纷纷,因素重多。但是,无疑南京的“保健品销售场地监管”办法是不错的载体和渠道,固然不能完全解决保健品骗人的乱象,却能够在发生纠纷之后便捷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保健品为何能够骗人成功?这和场地的胡乱使用是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以会销形式销售保健品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场地多是临时租赁的,今天在这儿,明天到那儿,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也就有了一种无奈的尴尬:当消费者怀疑受骗的时候,回头去解决问题的时候,保健品会销早已经是“人去楼空”。卖保健品的走了,摊位收了,只剩下了租赁的场地,让消费者维权无门。即使,监管部门想找到这些销售保健品的公司,也十分不容易,因为他们在搞会销的时候就没有注册。
南京市实施的“保健品销售场地监管”办法,犹如给保健品销售来了一次“画地为牢”。保健品搞促销活动,搞会销活动,必须有两个基础:一个方面是,你必须到监管部门备案,在监管部门审批的场地开展。一个方面是,你使用的场地绝对不能是临时场地。这样一来,就给保健品销售的监管带来了便利。当纠纷发生的时候,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能很方便的找到销售保健品的公司。
对于南京的“保健品销售场地监管”规定,笔者最赞同的就是“酒店不将场地租赁给违法保健品销售组织”。这能够从场地角度,逼走骗人的保健品销售。不过,在酒店方面的管理上,也还存在一定缺陷。比如说,南京市有关部门目前实施的只是“劝说”。只有“劝说”还是不够的,对于将场地租赁给违法保健品公司开展会销的酒店、宾馆,一旦发生骗局,就应该同时追究场所责任。租赁场地获取了利益,获取利益的同时,就应该承担监管责任。
加强保健品销售场地的监管,就是用制度的手为保健品销售乱象“画地为牢”,这有利益后续问题的处理。“画地为牢”,为保健品销售加了一道防线。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