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反贪局收到有民众对茂名化州各单位“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她先把当事人“请”到反贪局,再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看到“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根据当事人职位的含金量高低谈好价钱。(2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律人者先律己,正人者先正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一位反贪局长,要求别人不贪腐,首先要自己干干净净。反贪局长“琢磨”举报信,借机敛财,说明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实、做细,也说明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还任重道远。(文/衡敏) 举报信代表着群众监督的意见,代表着人民意愿,只能用于反腐惩贪。借举报信敛财,是不尊重群众举报,严重伤害了群众感情,长此以往,以后群众还相信“有举报必受理 ,有违纪必查处”吗? 新年伊始,中纪委即隆重推出反腐大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直击“灯下黑”,彰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从严治党,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清理门户,永葆纪检监察队伍纯洁性的决心和意志。这位反贪局长借举报信敛财,再次敲响了“严防灯下黑”的警钟。 诈骗犯用钱买来个人信息,然后设置种种假象,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让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上当受骗,以达到诈骗目的。这位反贪局长,不必挖空心思获取举报信内容,因为有群众拱手送上,她只需绞尽脑汁按照举报信敛财即可。从这点讲,这位反贪局长已经“占得先机”。但,却为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监督举报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的重要方式。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网站、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作为反贪局长,本应该根据举报信严查严处当事人,维护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可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最爱“琢磨”举报信,不为反贪为敛财,先把当事人“关”起来,让家属“急”起来,然后通过中间人根据当事人职务高低与家属讨价还价,给当事人家属设计好付钱流程,收钱之后让反贪局放人了事。反贪局长大行贪污之道,让人大跌眼镜。这又让人想起了“信息诈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