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近日,为整治非机动车辆闯红灯,山西临汾交警使出绝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有市民表示:理解这种初心的美好,但是执法不能如此没有底线。(2月19日《山西晚报》)
罚闯红灯者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的处罚看似不可理解,实际上却有着现实作用,治理非机动车闯红灯,“粗暴”的罚抄总比“简单”说教更有效果,对于这种人性化执法,我们不妨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首先,闯红灯行为一般都出于赶时间,也就是说,闯红灯的人大都是十分心急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才会做出闯红灯的行为。因此,对这些急于赶时间,无视交通安全的人实施处罚,让其抄写100遍法规,不仅可以加强其守法意识,也能改变其交钱了事的心理。很长时期以来,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交警部门一般都是按照法规进行处罚,也就是违规者交钱了事,这种处罚行为往往让一些人产生“交钱了事”的心理,甚至出现重复违规的现象,这种罚款处罚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彰显出法治的威严,也难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导致一些人往往对法律无视,屡屡做出闯红灯行为。
相比之下,抄写100遍法规就要有用的多,这种行为不仅需要一定的时间,还需要一定的体力劳动,这对一些急于赶时间的人来说,无疑可以起到深刻的警示意义,下次再想闯红灯时,势必会权衡再三,想要更快先要学会“慢”下来,只有遵守规则才能获得便捷。这就可以增强违规者的法律意识,从而倒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再者,在人来车往的街头抄写法规,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让这些违规者在街头现场抄写法规100遍,这无疑让很多人觉得“没面子”。这种处罚行为也可以视为是对违规者的心理惩罚,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利用民众的羞耻心带来的处罚效果,远比简单地照章罚款要有效的多。
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由来已久,尤其是闯红灯行为更是给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于这种行为,很多时候,交警部门只是限于批评教育,或者按照法规进行罚款处罚,这种处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交通违规的作用,但是也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一些人违规后,交完罚款就万事大吉,过目就忘,甚至继续做出违规行为。因此,这种依法处罚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事实上,闯红灯罚抄写的处罚,不但可以起到惩罚和预防效果,而且能彰显法治的威严和执法的人性化。只是,在街头抄写法规,这种抄写的质量未必能保证,这就需要交警在处罚时,要严格抄写质量,对于那些字迹潦草,敷衍应付,投机取巧或者偷工减料者,要严格或者加重处罚,以此捍卫执法质量,维护法治威严。
朱雀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