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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式处罚”是交警部门的执法创新
2017-02-17 09:1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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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温州交警部门共查获1820名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首次用上“远光灯自愿体验椅”,对违规司机进行“体验式处罚”。其中950人现场自愿体验远光灯,870人不接受“体罚”将被扣1分罚50元。(216日未来网) 

  开车的朋友一提起交警处罚,首先想到的就是扣分、罚款,因为这是常规的执法行为,违章在被扣分、交了罚款后,到底留下多少教训不得而知。有些土豪不论交多少罚款都不在乎,按照罚款通知书的合计,掏出一叠钞票往收银台一交,连眼都不眨。交了罚款,到底有多大警戒作用,当事人根本不去总结。屁股一转,仍然我行我素,处罚对于这类开车人而言如过眼烟云。 

  交警违章处罚是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手段,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交警部门只要发现违章,就依法处罚,从执法层面看,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处罚并非对所有开车人起到相同的效用。温州交警部门“打造”出的“远光灯自愿体验椅”,让违章使用远光灯的开车人体验角色反串,看一看远光灯到底是什么感受。其实开车人并非没有坐过什么椅子,驾驶座何尝不是一张体验椅,不过,在夜晚开车时,就有不少开车人只是把屁股下面的驾驶座纯粹当成了驾驶座,而不是把它当成温州交警打造出的“体验椅”。这些人在开远光灯的时候,想到的只是自己的视距,甚至把开远光灯的过程当成一个损人利己的恶作剧。可是,一旦因为远光灯眩目,照成对方方向失控,遭殃的往往不仅是被恶作剧的一方,而是双方,这种体验真正体验不起。 

  坐体验椅,是在违章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愿行为,关键在于“体验”二字。在特定的情景下,做一次换位思考,这时的自己已经不是自己,而是对方开车人。只要进入角色体验,一定会有特定的收获,甚至说是从未有的收获。好好体验,一定能体会到有关法律条文的深刻深义,可谓坐上体验椅,胜读十年书。交警部门“打造”出的“远光灯自愿体验椅”,是交通执法的一大创意,既不违背法律,同时又能曲径通幽地让违章者学会守法驾驶、文明驾驶。(范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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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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