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学习为由,小苏(化名)用妈妈手机偷偷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就花了25万元。(2月8日央视新闻客户端,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2-08/8144369.shtml#zw_cyhd)
13岁的少女,打赏网络主播,两月竟败光25万元,这事确实让人震惊。13岁的人,说大不大,从法律上来说,肯定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有律师建议,小苏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小苏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巨款”。能否追回,还是个未知数,但至少是要费一番周折的。类似的事情,虽不多见,却也不是惟一。在福建,12岁的男孩小林,为讨自己喜欢的主播开心,偷拿母亲手机充钱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主播,一个月花了近3万元;浙江丽水14岁的男孩小明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手机游戏,共计花费3万余元。如何规范网络直播的打赏,确实需要更好的制度设计。
但在制度设计之外,这些未成年人的家长也需要进行深刻反思。既然孩子是未成年人,大额钱财、银行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是不应该给孩子掌控的机会的。这至少表明,家长在未成年人的金钱管理上,未完全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
即便未发生金钱纠纷,家长也难逃教育的失职。不能完全否认网络主播存在的意义,但至少可以说,目前大多数这样的网络直播,是很难说有多少正能量的。甚至可以说,大多数网络主播,都是在满足一些人的心灵空虚。因此,即便没有损失金钱,孩子也损失了大量美好的时光,沉溺于其中,不仅影响学业,甚至会对人生产生消极影响。因此,相比于损失的金钱,这些孩子的未来更让人担忧。如何给孩子正确的引导,塑造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这恐怕比损失的金钱更值得关注。
13岁的人,要说小,确实也不能算小,至少是应该开始知道一些人情世故了。很显然的是,前述案例中的当事少年,都处于这样的年纪,但他们的表现,尤其是在金钱上的认识,却与他们的年纪远不相称。这不得不说,家长和学校对孩子的金钱教育是失败的,孩子们缺乏对金钱基本的认识。
所以,社会需要进行制度上的反思。同样,家长也需要对自身的行为、教育进行深刻的反思。双管齐下,类似的事情才能够得到杜绝,孩子们的成长,也才能让人放心。
关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