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北京穿啥都好看服装有限公司旗下咖啡店销售的“我想泡”系列饮品,因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涉事饮品被要求下架,并处以5000元罚款。(3月21日读特新闻)
调查结果显示,“我想泡咖啡”系列饮品于去年11月上线销售,饮品名称包含多位当红男明星名字,如“我想泡肖战”“我想泡王嘉尔”“我想泡王一博”等。据网友介绍,该系列饮品是在拿铁上加一块棉花糖,棉花糖做成“明星的样子”,菜单上共有13位男明星可选。
大众点评显示,“泡明星”系列饮品位列咖啡店推荐菜榜单之首。3月20日,记者调查发现,“我想泡”咖啡仍在正常售卖。通过美团外卖APP搜索发现,该咖啡店在菜单上使用了符号“《》”来代替“泡”字,但实质上仍在销售该系列饮品,记者尝试下单并成功购买。据商家透露,就整个店的风格而言,女性消费者偏多。
喝杯咖啡还可“泡明星”?如此商品,以碰瓷明星为荣、以出位品名为噱头,看似“创意”十足,实则为博眼球不惜突破营销底线,有悖公序良俗,扰乱市场秩序。我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述“泡明星”咖啡显而易见触犯以上规定,被被监管部门苛以罚款,实乃咎由自取。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上述咖啡店把棉花糖做成“明星的样子”放至咖啡上,让顾客且啖且饮,是对明星不以及对其肖像权的公然侵犯,相关明星有权依法请求涉事咖啡店承担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上打“擦边球”的文创咖啡店并非个案。去年12月13日,上海市黄浦区淡水路一家咖啡店因店名及商品名不雅,涉嫌低俗营销,被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处以3万元罚款处罚,最终不得不关门停业。
近年来,国人对咖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咖啡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咖啡门店数量已位居全球第一。“咖啡+文创”是大多数咖啡店经营特色,在品牌经营、口味创新、品种开发等方面,凸显中国风、艺术范、时尚潮,使文创咖啡渐成潮流,展现广阔市场前景。
但是,“泡明星”咖啡等赫然上市表明,文创咖啡有“跑题”之虞,值得关注。对此,有关部门不妨加大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经营者则应廓清模糊认知,把握创意分寸,让“咖啡+文创”有“边界感”,避免天马行空,远离低俗营销。(徐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