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货不对板、延迟发货?遇到这些情形,消费者可以在更多电商平台发起“只退款不退货”的申请。近期,淘宝、京东相继修改售后服务规则,明确支持“仅退款”。(1月17日《环球时报》)
从“卖家包邮”到写入法律的“7天无理由退货”,从“退货退款”到“仅退款”,一部中国电商发展史,也可以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化史,进步肉眼可见。任何事情的改变,都离不开时与势,消费者不断“受宠”亦然。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之实然,乃电商市场发展到今天之应然——于大局,只有让消费者放心购物,电商才能安心赚钱;于行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越来越成为平台发展的竞争力。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层面的竞争,不仅惠及消费者、电商行业,更有利于整个消费市场。
宏观叙事固然如此,微观探幽则当细究。“仅退款”的基石是信用,要是大家都讲信用,你好我好大家好,要是遇上那些不讲信用、专门钻规则漏洞的人,不仅被“薅羊毛”的商家痛得受不了,甚至制度本身也会受到反噬,最终被吸干、掏空。不久前,有商家在微博晒出自己的奇葩经历:有客户两年前购买1300元的茶几还要求“仅退款”,居然还成功了。如果事情不假,那就是“仅退款”跑偏了,放大了一些人的贪婪、助长了一些人的无良。
市场经济这枚硬币,正面是信用经济,背面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护航,难以保证信用经济大船航向。要让“仅退款”制度开花结果,必须根植于法治土壤。(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