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在身边,空巢、失智失能、独居老人的权益谁来维护?据10月22日《北京日报》报道,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与北京市老龄协会联合举办老年人权益保护重阳节活动,发布《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报告》和《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指引》。根据指引,老年人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将晚年托付给信任的人,以更好地实现老有所依。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此前,上海一位八旬老人将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留给水果摊主,先决条件是老人让摊主一家当自己的监护人,双方签署了《意定监护协议书》并办理了公证。由此,不少人开始了解意定监护这个法律概念。
细细体味这项制度,不难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谊、互帮互助,以及社会的温暖和大爱。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及婚恋价值观的变化,不少人或将面临无子女、无人监护的问题,意定监护的需求或将越来越大。
从实践来看,目前不少意定监护协议当事人一方均为独居独身、失独、孤寡等老年人,且当事人双方大多并无血缘关系。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是这一制度的亮点,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自我决定权的优先实现,为一些鳏寡孤独者寻求监护做兜底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尊重老人的意愿。
民政部发布的《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国家卫健委2021年的数据显示,我国有4000万的失能老人。在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年人照护需求快速增长和家庭结构变迁的现实下,如何让老年人独立而不孤独,可谓一道必答题,需要更多像意定监护制度一样的法治探索和深耕。
从长远看,尽管意定监护是一种法律支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城乡资源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意定监护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要持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强化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等;鼓励养老组织、社会机构参与意定监护,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
期待相关服务指引能够打破老年人监护短缺的瓶颈,推动老年人意定监护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助力更多老年人安享晚年。(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