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带来的影响将是深刻而长远的,至少它可以激发出创业者的潜能,不会错失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更有助于推动社会整体创新力的提升。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力争实现到2025年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
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发展,是这份通知印发的初衷。通知中所提及的重点群体,不仅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还包括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即人们常说的在编人员。
走出已有舒适区“下海”创业,是需要勇气的。上述政策无疑为专业技术人员打开了一扇通向自我价值实现之门。事实上,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下海”创业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优惠条件是可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此后,人社部于2017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离岗创新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从各地实际反馈看,尽管不少专业技术人员有创新创业热情,但能真正走出创业“第一步”的并不多。之所以政策“叫好不叫座”,既有近年来疫情冲击下经济下滑的大环境影响,也有一些复杂的个人因素夹杂其中。比如对创业后未来稳定性的担忧,对离开岗位后职称职位晋升上的顾虑,对创业中缺乏商业知识及技能而导致的本领恐慌等,而后者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政策在细则上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有关。
基于这一实际,此次江苏省印发的通知较以往更具针对性,在重申支持政策的同时给出了务实的操作细则,比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其间可依法继续在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按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等。这些举措无疑给那些尚在犹豫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吃下了定心丸,降低了编内人员离岗创业的“机会成本”,让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带着科研成果投身商海。
不过,创业之路大多不会顺风顺水,从某种意义上看,创业还是一项具有较大风险的投资活动。成功的创业者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也离不开优良的市场环境、完善的配套政策等做支撑,特别是对于长期在科研院所从事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仅凭创业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加强对创业者的支持和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对许多地方政府而言也是一项新课题。
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并不是说随意找个理由就可以离岗创业的,相关部门在资格申请、项目审核上要严格把关,谨防一些人“浑水摸鱼”甚至扰乱整个创业生态,既要有优惠措施的吸引,也要有惩戒措施的制约,唯此才能让好政策真正落地生根。
我们常说,只有允许不断向更多领域和方向探索,才会发现更多的可能性。可以肯定的是,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带来的影响将是深刻而长远的,至少它可以激发出创业者的潜能,不会错失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更有助于推动社会整体创新力的提升。期待江苏的这项政策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实施,也乐见有更多符合各地实际的好做法新措施涌现出来,让更多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拥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良机。(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