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记者会,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情况。记者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去年7月启动以来,有7家平台企业在全国7个省市开展试点,目前已覆盖615万人。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用按单缴费的方式,费用由平台缴纳。劳动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遇到交通事故伤害或意外事故伤害等情形,可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项目,基本参照现行工伤保险。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职业伤害保障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回应了当前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注的风险致因,对完善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具有现实意义。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存在缴纳职工社保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职工社保体系与劳动关系绑定,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比较复杂,有的用工主体不明确,在法律上无法直接纳入现行的职工社保制度。
另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数较大,如果固守既有体系的标准,强制要求平台给所有劳动者上“五险一金”,一些平台可能会不堪重负。尽管这些劳动者可以通过个人身份参加职工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劳动者不愿自行参保。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改革的难点在于要通盘考虑,充分权衡“旧”与“新”、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必要性与可行性,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要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改革措施要具有一定的稳健性,能够解决现实痛点。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跳出职工社保和劳动关系的绑定关系,优先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紧迫的职业伤害保障需求,精准回应了平台从业者面临的最大职业风险,为未来社保改革深化提供了思路参考。外卖、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平台在政府指导下先行试点职业伤害保障险,保费由平台承担,对相关从业人员免费,也免除了劳动者参保的经济负担,保证了试点的稳步推进。
在平台经济和劳动者权益之间的统筹兼顾上,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取“单点突破”的方式,循序渐进解决社保问题,使保费成本处于平台可承受范围之内,且充分考虑了新就业形态的职业特点和保障需求,通过按单缴费、一键报案等设计,尝试将员工社保与劳动关系解绑,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集体参保的方式纳入职工社保体系。期待后续的实践能够积累更多经验,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唐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