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公司在逾300亿元的招标项目中假冒国企子公司身份被拆穿;中信集团列出18家“假中信”公司的名单;国家电投发布《关于不法企业假冒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有关情况的严正声明》……近日,多家知名国企央企近日遭遇“李鬼”。假冒国企现象为何产生、如何治理,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21年以来,国资委开展打击冒牌央企专项行动,已分三批公布了共计823家假央企。梳理分析这些假冒国企,不难发现,它们大多打着“中”“国”等字样瞒天过海,招摇行走在全国各地,主要涉及行业包括建筑施工、房地产、能源、投资、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医疗健康等央国企相对较集中的领域。违规套用“央企”“国企”名称,显而易见,这些假冒国企的目的是为了在企业融资、项目用地、投资合作等方面获取便利和利益。这不仅损害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让真正的国企在不知情中背了锅,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必须承认,治理“假冒国企”存在发现难、锁定主体难和处理成本高等问题。比如,我国对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主要采取形式审查(注:即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如果缺少实地的尽职调查,假冒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登记就容易有空可钻。再比如,大型央国企通常层级架构复杂,使得许多假冒国企的行为具有极大隐蔽性。因此,治理“假冒国企”乱象,需要监管部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等各方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对监管部门来说,应该保持利剑高悬的监管态势,必须让假冒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对国有企业来说,一定要保持信息公开,畅通投诉渠道,假冒国企行为一旦关联自己,就应立即公布权威信息,避免其他各方受骗;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应该增强辨别力,在企业登记、投资合作时多做实地的尽职调查,比如:直接向“国企”在上级管理机构求证。
“假冒国企”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正常秩序,侵害了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也败坏了央企国企在社会上的形象。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彻底清理这一“毒瘤”,并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正本清源,维护市场应有的健康生态。(李克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