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拟于今年9月1日起,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此举有效平衡“烟火气”与市容环境关系,也使市场各方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把“促消费”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而其中“人情味”营商环境颇受期待,成为各地增添消费“烟火气”的重要抓手。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人情味”营商环境体现在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可激发消费潜力带动供给。
近期,热度居高不下的山东淄博,不论是开通专列公交线路,还是开展专项检查,抑或是推出食品快检活动,均在尽可能提升消费者满足感,用各项“诚意”措施激发乘数效应,形成消费潜力。
在山东淄博的带领下,多地把增强消费体验感摆在优先位置,纷纷出台有关措施。前有重庆市携手平台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真金白银”回馈消费者;再有北京八达岭长城景区提前开园、常态化开放夜长城,迎接客流高峰;另外,上海推出打卡点配置充电宝、轨道交通延时收班等服务等。
从经营者角度来看,“人情味”营商环境体现在根据现实需要,综合考虑经营环境、交通便利等多重因素,引导经营者提供有序服务、特色产品,以创造更多需求。
例如,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制定全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完成40个场景改革,实现行业综合许可凭证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等;武汉市出台的《武汉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围绕市场主体获得感、体验感、安全感和归属感,提出110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上海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通过多样化定位,提供更加精准产品服务供给。
在笔者看来,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打造“人情味”营商环境,兼顾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诉求,有利于提升消费者消费意愿、经营者服务质量,是增添消费“烟火气”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更好地激发消费活力,可在“人情味”营商环境引导下,继续加大“促消费”政策措施创新力度,激发更多消费潜力,创造更大消费活力。(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