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2023年04月24日 第 19 版)
社会科技奖的数量、水平和影响力,是一个国家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重要体现
前不久,科技部发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从社会科技奖的设立、运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基本要求。这为提高社会科技奖的“成色”,推动其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四化”发展之路,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科技创新既是增进全社会、全人类福祉的崇高事业,同时也是艰辛探险。那些勇闯“无人区”、在探索道路上奋力攀登的科技人员,为科技事业发展添薪火、蓄动力,值得全社会的尊重与褒奖。社会科技奖的数量、水平和影响力,是一个国家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重要体现。
社会科技奖一般是指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社会科技奖蓬勃发展。从港澳爱国人士设立的何梁何利奖、求是奖、邵逸夫奖,到一批企业家资助的未来科学大奖、科学探索奖、青橙奖、世界顶尖科学家协会奖,这些各具特色的社会科技奖,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推动海内外科学家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与一些历史较长、运作成熟的国际奖项相比,我国的社会科技奖在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此次出台的《办法》指出,国家鼓励设立社会科技奖,引导扶持培育品牌;支持在重点学科和关键领域创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奖项;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引导社会科技奖坚持学术性、荣誉性,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突出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四化”发展道路。走好“四化”发展之路,一方面需要社会科技奖项设立高水平的科学委员会,通过科学、独立的评审机制评出业内同行认可的获奖者;另一方面,也要放眼长远,持之以恒,打造科技奖的“百年老店”。专业化是基础,特色化是关键,随着奖项的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提升,相信品牌化、国际化也会水到渠成。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加快推进和国际科技合作的纵深发展,对社会科技奖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期待有更多的社会科技奖项在《办法》指引下不断提升“四化”水平,奖励、激励海内外科学家携手科学合作、勇攀科学高峰,为科技创新事业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