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圆满落下帷幕。作为我国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举办的首场重大国际性展会,本届消博会的召开彰显了中国同世界“共享开放机遇,共创美好生活”的开放胸怀,传递出中国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本届消博会上,数字藏品、数字医疗、元宇宙街区等各类数字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成为关注焦点。
数字消费是面向数字化产品及服务的消费活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1至2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达20544亿元,同比增长6.2%,中国已成为全球数字消费规模最大的国家。作为一种新的消费形态,数字消费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消费习惯,已经成为扩内需、稳增长和促转型的重要动力。
一是加快数字消费供给升级,实现消费提质扩容。坚持生产与消费一体化理念至关重要。只有不断提升供给端的质量,才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消费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具体来说,要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以数字创新引领数字创业,大力培育数字时代的创作者经济,做强做精各类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品类,为数字消费供给升级奠定坚实基础;要发挥平台企业数字化赋能作用,积极推动各类平台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开发各种数字应用,鼓励各类数字企业融通发展,积极面向数字用户提供各种创新解决方案;要积极拓宽数字消费推广渠道,实现数字消费业态进商圈、进社区等,面向老年群体、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开发个性化、普惠化的数字服务内容,努力消除各类数字消费鸿沟。
二是加快数字消费需求升级,实现美好生活向往。技术、政策、生态是引领创造数字消费需求的三个主要驱动力。强化消费技术驱动作用,需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消费领域广泛渗透,加快实现家庭网络千兆化、社会云网普及化,并且以数字技术赋能工业生产环节,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政策驱动作用,可以鼓励各级政府将5G网络建设等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为数字消费普及奠定基础。另外,还可规模化拓展数字消费示范城市,沉淀一批市场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数字消费示范项目。
三是促进数字消费载体升级,创新消费场景模式。应以“平台+生态”为载体,打造数字消费新阵地。要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价值,打造贴近百姓、丰富多元的数字消费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交易方式灵活多样的消费环境。可以探索同一场景内跨业态消费合作,促进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相互转化和带动;打开消费新通路,加快多元电商直播产业模式升级;规模化发展普惠式、共享式直播经济、云端带货,构建社交电商、私域电商、直播电商等大众化数字消费新形态;加快布局消费元宇宙,构建虚实联动、沉浸体验、场景开放的消费新模式,促进形成多次元消费载体。
四是促进数字消费治理升级,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一方面,应进一步深化数字消费领域“放管服”改革,放宽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准入门槛,做强做大数字消费创新体验活动,为消费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构建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应该针对数字消费发展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数字用户、消费技术、数据流动等相关数字消费监管体系。要不断完善数字消费云监管设施,推进监管技术数字化升级。尤其是要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要素市场管控机制,强化网络和个人信息安全,提升关键数据保护能力,保障数字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各领域加速数据资源系统的集成、融通、共享,发挥数据要素融合效应,增强风险监测前瞻性、纵向穿透性和横向联动性,提升数据要素市场的消费治理能力。
(作者:刘志阳,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讲席教授、创业学院执行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