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文旅部等六部门公布了第六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共有1336个村落入选。至此,全国已经有8155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
传统村落是孕育和保存中华民族根性文化的空间载体,承载着农耕文明深厚的历史底蕴,体现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思想。保护传统村落,既是留住乡风乡韵乡愁、拓展丰富现代社会生活图景的时代选择,也是赓续农耕文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举措,对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维护文化多样性,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与文化根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自2012年我国启动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以来,先后已有六批传统村落入选国家级保护名录。通过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大量濒临消失的传统村落连同其孕育的地方文化得以延续下来,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活态传承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纵观十余年的保护实践历程,从保留修复原始风貌,到活化利用、以用促保,再到集中连片整体规划,传统村落的保护方式不断更新,构建露天博物馆、再造文化空间等保护路径的生动探索,使传统村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比如入选第一批国家级保护名录的河北蔚县暖泉镇西古堡村,作为蔚州八百庄堡的代表性村落,其依托暖泉古镇整体区域保护建设,深耕特色文旅产业,每年旅游接待人次达30余万,带动当地村民脱贫增收并基本实现了“自养自保”。
但我们也应看到,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着千村一面、拆古建新、破坏性保护、空心化等问题,过度的旅游开发和生硬的商业融入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担忧。
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除了资金投入、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之外,人们对于保护动机与理念的认识问题依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一些地方在保护实践中,过多强调文化符号的设置而忽视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过多强调建筑格局和村落规划而忽视乡村所反映的生活场域,过多依赖政府的主导作用而忽视多元主体的参与,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局部个性和地方特色的丧失。
要让传统村落真正成为乡风乡韵乡愁的寓所,需要树立起更加系统化的保护理念,进一步挖掘“传统”蕴藏的丰厚内涵。首先,对传统村落的乡土景观予以整体规划。这里的景观既包括外在的建筑格局,也包括自然山水、文化遗迹、田园风光等。在制定村落保护方案时,应当对地方特色景观资源进行深入的整理研究,在此基础上创新更加多元的开发利用机制。
其次,尊重原住居民的主体性。传统村落本就是村民开展生产活动、组织日常生活的空间场所,离开他们,村落就失去了生活的“烟火气”,民俗文化的活态传承也就无从谈起。可以借助中小学乡土教育、社区宣讲培训等方式提升当地民众的保护意识,但对于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和保护热情来说,更关键的是要在保护利用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回应他们的发展诉求,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这样才能让原住居民由旁观者变为责任人、受益者。
再次,注重动员和集结各类参与主体。积极探索政府、社会资本、专家学者、志愿者和当地民众共商共建的开发模式,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发挥出各方的专业智慧,这将有利于最大限度激发传统村落保护的内外动力,避免陷入打造景区景点、创造经济效益的单一思维,促进其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实现共同提升。
(作者:李向振,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