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关爱行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特殊教育,作为促进残疾人实现最大限度发展、增强残疾人家庭福祉的重要因素,受到格外关注。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党的二十大提出“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特殊教育在国家事业发展中的战略部署位置更加凸显。国家组织修订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连续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年颁布《“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先后出台义务教育阶段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指南》等多项国家标准规范,持续加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推动特殊教育得到跨越式快速发展,特殊教育发生格局性变化。
十年来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每年招生人数从6.57万人增加至14.91万人,增加126.94%;在校学生从37.88万人增加至91.98万人,增加142.82%;融合教育也得到了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也从2012年的72%提升到现在95%以上,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特殊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专门部署,其中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等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特殊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要求。
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供给。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尽管近年来快速发展,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最短板。相较于我国人口规模和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不断增长的比例,我国当前特殊教育整体供给还需加强,应随尽随、应融尽融落实还面临较大挑战,非义务教育段入学比例还需进一步扩大,整体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在建设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国的新征程上,特殊教育亟须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和特教特办,推动特殊教育迎头赶上,确保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实现教育强国作出贡献。
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受益面。特殊教育关涉全国8500多万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福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在破解因残致贫、因残致困问题,巩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成果以及推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并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是托底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重要之举,是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体现,需要在各项事业发展中重视和关注残疾人教育事业,需要进一步发展好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等阶段或领域的特殊教育,建成面向终身教育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增强特殊教育公益属性,造福残疾人及其家庭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需要进一步立足长远。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我国8500多万残疾人,也“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号角已吹响,奋斗正当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我们深刻领会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关心重视以及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决心,以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新方向新使命,在更高层面、更大格局、更长远发展上坚定落实党和国家特殊教育战略部署,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提供更多更好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为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王善峰,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