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过去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96.5万件,其中刑事案件24.4万件、民事案件137.8万件、行政案件34.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58万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35件 。一连串数字,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写照,彰显了法治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生动鲜活的案例。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环境公益诉讼案,促使腾格里沙漠污染得以治理,警示更多企业保护环境;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突破“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观念,采取预防性司法措施,保护了绿孔雀赖以生存的最后家园;破坏性攀爬三清山巨蟒峰案,对于引导社会公众珍惜和善待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示范作用……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普法过程。这些引发广泛关注的标志性案件,记录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声音,标注着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发展的时代脚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一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2021年,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是新环保法实施前的1.6倍;2013年之前,人民法院每年审理几十件以污染环境罪定罪的案件,而2013年至2021年,这个数字年均超过2000。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在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重大典型案件的同时,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追查到底,让环保真正长出“牙齿”,形成强大震慑。事实证明,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就能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加上一层牢不可摧的“防护罩”。
看到成绩的同时,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方面,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虽然群众身边的污水垃圾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镇生活中固废、危废、医废安全有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但离“无废城市”、美丽乡村还有较远的路要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键要靠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提供的坚实保障,也离不开全社会不断提升的生态环保意识。法治建设与生态理念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将形成增强群众生态获得感的强大合力。
十年来,美丽中国建设迈出的每一步,都彰显着“人民”二字沉甸甸的分量。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环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同时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定能让更多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在守护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同时,不断巩固拓展绿水青山“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的良好态势。(张近山)